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福州大学2023年“厦航奖学金”“厦航奖教金”、2022—2023学年“福州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助学基金”“施然创新励学奖学金”“福光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1.在评选的过程中,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评选标准,严格遵守评审程序,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进行。申请人应实事求是地按照要求认真填写申请表中的各项内容,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本次评奖资格。
2.评选中各学院及单位要注重申请人的思想政治素质,全面衡量申请人的各方面表现,择优评选。
二、评选程序
1.学生及教师申请。凡符合参评条件的学生、教师均可向所在学院或单位提出申请,将相应奖助学、奖教金申请表电子版与纸质版于2023年3月29日前递交至所在学院或单位。
2.学院及单位初评。各学院及单位根据学生及教师报名情况组织初评,提出推荐名单,公示3个工作日后无异议于4月7日前将各项奖助学、奖教金相应的申请表及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公共邮箱fzuxszzglzx@163.com。纸质版(相应申请表一式两份及汇总表、荣誉证书复印件、发表学术论文(封面、目录、论文首页)复印件、由教务部门出具的参评学生成绩单(年度/学年)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送至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行政北楼东309)。特别注意:①纸质申请表、汇总表须与提交的电子版核实一致;②证明材料须申请人(学生/教师)及专职辅导员(仅学生)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3.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差额评选,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各项奖助学、奖教金设立单位审批。
三、奖励对象、标准及申报条件请严格按照附件1-5各项奖助学、奖教金评选相关要求执行及填报。
附件:
1.2023年“厦航奖学金”(年度)
2.2023年“厦航奖教金”(年度)
3.2022-2023学年“福州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助学基金”(学年)
4.2022-2023学年“施然创新励学奖学金”(学年)
5.2022-2023学年“福光优秀学生奖学金”(学年)
6.福州大学 奖学金申请表(年度)
7.福州大学 奖学金推荐名单汇总表(年度)
8.福州大学厦航奖教金申请表(年度)
9.福州大学厦航奖教金推荐名单汇总表(年度)
10.福州大学 奖学金申请表(学年)
11.福州大学 奖学金推荐名单汇总表(学年)
12.福州大学 助学金申请表(学年)
13.福州大学 助学金推荐名单汇总表(学年)
14.福光优秀学生奖学金申请表
15.福光优秀学生奖学金汇总表
学生工作部(处)
2023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