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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福州大学香港校友会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4-12浏览量:

各学院:

为了加强民族团结,培养更多热爱祖国、拥护民族政策的少数民族人才,调动少数民族学生的学习积极性,香港校友会于2010年起在我校设立“福州大学香港校友会奖学金”,专门用于奖励新疆、西藏籍少数民族学生。现就2017年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中二年级及以上新疆、西藏籍少数民族学生。

二、奖励标准

奖励标准分为三个等级:一等奖6人,每人奖励2000元;二等奖12人,每人奖励1500元;三等奖18人,每人奖励1000元。

三、参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纪行为。

3.尊重师长,友爱同学,乐于助人,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生活俭朴。

4.学习刻苦,态度认真,学习成绩优良,或学习成绩有明显进步,上一年度不能有两门专业必修课挂科。

5.不隐瞒家庭经济变化和外来资助情况。

四、评选程序

1.学生申请。符合参评条件的学生均可向学院提出申请,并登录福州大学学生工作综合管理系统(http://swms.fzu.edu.cn/index.html)填写并递交《福州大学香港校友会奖学金申请表》。

2.学院审核。学院登录福州大学学生工作综合管理系统(http://swms.fzu.edu.cn/index.html)进行审核,提出本院建议学生名单,在全院范围内公示无疑义后上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学校评审、公示。

4.报香港校友会审批。

五、其它事项

各学院于4月26日之前将《福州大学香港校友会奖学金申请表》和《2017年福州大学香港校友会奖学金汇总表》纸质版材料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xszzglzx@fzu.edu.cn。

附件:1.福州大学香港校友会奖学金申请表

2.2017年福州大学香港校友会奖学金汇总表

学生工作部(处)

2017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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