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支持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奖励在校优秀学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开拓视野,2016年上海国泰君安社会公益基金会、国泰君安证券福建分公司在我校捐资设立福州大学“国泰君安奖学金”,现将有关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国泰君安奖学金以奖励为主,帮困为辅,奖励对象为我校全日制在读的2015级本科生。 二、奖励金额 每位获奖学生5000元/学年,共计5名,如条件符合,可连续资助三年。 三、评选条件 1.思想政治方面,要求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尊敬师长,团结同学,集体荣誉感和责任感强; 2.学习方面,要求刻苦钻研,成绩优秀,综测排名须居所在专业或年级总人数的前20%以内; 3.社会活动方面,能够积极组织和参加校、院组织的各类文体活动和公益活动; 4.社会实践方面,能够利用课余时间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调研,有金融行业实习经历者优先考虑; 5.原则上同一学生在同一学年不能获得两个及以上(含两个)大额(单项4000元及以上)专项奖学金、助学金; 6.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不恶意拖欠学校学杂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考虑。 四、评审程序 1.学生申请。凡符合参评条件的学生均可向学院提出申请,并登录福州大学易班工作平台(http://yiban.fzu.edu.cn/),填写并递交《福州大学“国泰君安奖学金”申请表》。 2.学院初评。各学院进行初评,提出本学院推荐学生名单,每个学院限报1人,材料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学校根据各单位上报名单进行差额评选,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国泰君安证券福建分公司审批。 五、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于5月27日前将纸质版的《福州大学“国泰君安奖学金”申请表》、《福州大学“国泰君安奖学金”汇总表》送至行政北楼东309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xszzglzx@fzu.edu.cn。 附件:1.福州大学“国泰君安奖学金”申请表 2.福州大学“国泰君安奖学金”汇总表 学生工作部(处) 2016年4月6日 /uploads/soft/160525/20-1605251I028.doc(责任编辑:教育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