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二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16〕4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第二届福建省 “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闽教学〔2016〕11号)和《福州大学关于举办2016年“创青春”、“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福大委〔2016〕16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推动我校在去年的基础上取得更好的成绩,现将福州大学第二届 “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赛事安排 (一)参赛报名 参赛团队需通过大赛官网(“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http://cy.ncss.org.cn)、大赛官方APP(“大创网”)或大赛微信公众号(“大学生创业服务网”)任一方式均可提交进行报名信息,4月30日前报名成功方可参加学校比赛。 (二)赛前培训 4月16日,学校开展为期一天的赛前系统培训。内容包括商业计划书撰写、硬科技互联网化与商业模式等小班课程,分类型研讨,创业导师与创业团队一对一辅导等培训。 (三)大赛流程 大赛分为初赛、复活赛和决赛三个环节,具体安排如下: 1.学院初赛 3月至4月中旬,学院经过认真初审,按照报名项目数量的25%,推荐参加学校决赛。报名项目数量以在官网、官方APP和大赛微信公众号报名成功的项目数为准。 2.复活赛 4月上旬至5月中旬,学校每周举办一场“互联网+N”垂直领域主题创业项目路演,鼓励未获得学院推荐资格的项目积极参加路演,若创业项目获得现场四位以上路演评委点赞,可推荐参加校赛决赛。 3.校级决赛 5月中旬,学校组织专家对晋级的参赛团队进行项目计划书评审。5月22日,举行现场展示和答辩,决出金奖、银奖、铜奖及优秀奖。 二、大赛奖励 (一)项目奖励 1.大赛设金奖4个、银奖6个、铜奖8个、优秀奖10个,颁发奖励证书,分别奖励20000元、10000元、5000元、1000元。 2.凡获得国赛金奖、银奖的项目,追加评为校赛特等奖,奖励金追加至50000元、30000元。 3. 大赛设置最具商业价值奖、最佳带动就业奖、最具人气奖各1个,各奖励3000元。 4.在国赛和省赛中获奖的项目,可依据《福州大学本科生奖励学分管理实施办法》申请奖励学分。 5.获国赛金、银、铜奖的创业团队将优先入驻位于国家大学科技园阳光科技大厦的福州大学众创空间。 (二)学院奖励 1.根据学院参赛项目报名和获奖情况,评选6个优秀组织奖,并奖励工作经费5000元。 2.每个成功报名项目奖励学院500元培育工作经费;每个获得省赛参赛资格项目奖励学院追加至1000元工作经费;每个获得国赛参赛资格项目奖励学院5000元工作经费。 3.分别奖励在国赛中获得金奖、银奖、铜奖的项目所在学院党委副书记(分管学生工作)10000元、6000元、3000元。 (三)导师奖励 大赛评选出15名优秀指导老师,将获得2017年厦航奖教金(5000元/人)。 学生工作部(处) 2016年5月6日 (责任编辑:管理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