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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行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联络员培训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5-18浏览量:

校学201663

各学院:

学生违纪处分工作政策性强,事关学生切身利益。为进一步加强学生违纪处分工作,确保准确性和严谨性,经研究决定举行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联络员培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联络员名单

经各学院推荐,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联络员名单如下:

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联络员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学院 翁慧榕

机械工程及自动化学院 夏  钢

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 王  涛

石油化工学院  陈艺全

土木工程学院  程瑶函

环境与资源学院   芮晓霞

经济与管理学院  尹作县

生物科学与工程学院 廖加炜

外国语学院 刘  燕

物理与信息工程学院 程章威

化学学院蓝荣聪建筑学院  权  斌

紫金矿业学院  翁惠玲

厦门工艺美术学院 陈行炜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王  怡

法学院  董晨燕

马克思主义学院 周  莉

海洋学院 颜芳杰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王薇薇

二、职责及考核

1)对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工作进行具体的指导和把关。

2)审核学生违纪处分材料,确保无误并在发文稿纸“拟稿”处签字。

3)我处进行台帐管理,对各学院违纪处分工作材料上交情况特别是错误情况进行汇总,并予以公布。

三、培训安排

时间:518日(星期三);地点:行政北楼西325。具体如下:

时间内容主讲主持8:20-9:20基础知识测试 赵  鹏

9:20-10:00学院工作交流尹作县、刘燕、王涛(按发言顺序)  刘有升 

10:10-10:40学生违纪处分及事务管理岳志强

10:40-11:20基础知识测试评析及违纪处分实务刘有升

11:20-11:40违纪处分工作纪律吴唐风

四、要求

1)提早5分钟到位,不得请假,手机保持静音。

2)自带水笔。

3)公布基础知识测试分数,不合格者予以补考。

学生工作部(处)

2016513

(责任编辑: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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