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学〔2016〕63号 各学院: 学生违纪处分工作政策性强,事关学生切身利益。为进一步加强学生违纪处分工作,确保准确性和严谨性,经研究决定举行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联络员培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联络员名单 经各学院推荐,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联络员名单如下: 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联络员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学院 翁慧榕 机械工程及自动化学院 夏 钢 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 王 涛 石油化工学院 陈艺全 土木工程学院 程瑶函 环境与资源学院 芮晓霞 经济与管理学院 尹作县 生物科学与工程学院 廖加炜 外国语学院 刘 燕 物理与信息工程学院 程章威 化学学院蓝荣聪建筑学院 权 斌 紫金矿业学院 翁惠玲 厦门工艺美术学院 陈行炜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王 怡 法学院 董晨燕 马克思主义学院 周 莉 海洋学院 颜芳杰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王薇薇 二、职责及考核 (1)对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工作进行具体的指导和把关。 (2)审核学生违纪处分材料,确保无误并在发文稿纸“拟稿”处签字。 (3)我处进行台帐管理,对各学院违纪处分工作材料上交情况特别是错误情况进行汇总,并予以公布。 三、培训安排 时间:5月18日(星期三);地点:行政北楼西325。具体如下: 时间内容主讲主持8:20-9:20基础知识测试 赵 鹏 9:20-10:00学院工作交流尹作县、刘燕、王涛(按发言顺序) 刘有升 10:10-10:40学生违纪处分及事务管理岳志强 10:40-11:20基础知识测试评析及违纪处分实务刘有升 11:20-11:40违纪处分工作纪律吴唐风 四、要求 (1)提早5分钟到位,不得请假,手机保持静音。 (2)自带水笔。 (3)公布基础知识测试分数,不合格者予以补考。 学生工作部(处) 2016年5月13日 (责任编辑:管理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