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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校第一届研究生“学术 风尚”主题教育之辩论赛决赛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5-18浏览量: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福州大学第一届研究生“学术 风尚”主题教育的通知》(校学〔2015191号)文件精神,为增进全校研究生的沟通与交流,提高研究生的思辨和表达能力,促进研究生全面发展,拟于2016523日举办校第一届研究生辩论赛决赛。经过激烈的角逐,共从各学院推荐的14支代表队中遴选出6支队伍进入决赛。现将决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事宜

1.竞赛形式:给定辩题,现场集中评比。

2.竞赛时间:2016523日,晚6:30

3.竞赛地点:图书馆博学厅

4.比赛辩题:微商对生活的影响利大于弊/弊大于利

5.竞赛队伍学院及选手名单(排名不分先后)

参赛学院参赛选手法学院杨宗藩、方祉一、江建华、郭亦非、黄丽蓉

物理与信息工程学院李  琪、李  霞、曾晓琳、吴晓烽、张恒斐

经济与管理学院庄晓燕、洪彩玲、龚书雯、王前力、史津萌

土木工程学院孙  健、曾银平、黄  净、陈  尧、涂莉丽

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学院鲁  聪、邓  冰、王  荣、张怡真、章金晶

石油化工学院吴玄弦、李付杰、王海朋、朱婉璐、窦雅利

二、竞赛奖励

1.竞赛组委会聘请老师组成评审委员会,竞赛将分别评选出一等奖(一队)、二等奖(两队)、三等奖(三队),同时评选出最佳辩手三名。

2.奖励金额

一等奖:奖金800/

二等奖:奖金500/

三等奖:奖金300/

最佳辩手:奖金200/

三、注意事项

1参赛队伍要求着装端正,面容整洁,谈吐文明

2参赛的各院(系)辩论队应遵守赛会各项时间安排,如遇特殊问题,请及时与大赛组委会联系,以便协调安排,保证大赛顺利进行

3参赛的各院(系)辩论队应于每场比赛开始前30分钟到达比赛现场,以利于主办方对赛事的统筹安排及各场比赛准备工作的顺利进行(若比赛开始且未到者视为自动弃权);

4)参赛的各院(系)辩论队须严格遵守比赛的各项纪律以及规则规定,并请在每场比赛之前做好细致的准备工作,以利于辩手在比赛中发挥出自己的最好水平;

5)严格遵守辩论赛赛制,不得在比赛现场中途变更队员以及换人,一经发现直接取消资格;

6)参赛队在抽签后不得私自变更,一旦发现,直接取消资格;

7)参赛队伍在比赛中须听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比赛期间,各参赛队请不要与评委接触,如对判后结果有疑义者请于赛后与主办方协商,不得在比赛中大声喧哗、大闹,影响比赛纪律;

8)参赛的各院(系)可以专门组织同学观看本院(系)队伍参加的比赛,并且可以准备适当的宣传用具和标语口号等,但不得影响比赛现场的正常秩序,不要在现场大喊口号或大喝倒彩,所有影响比赛正常进行的行为,主办方都有权利组织并要求其离开比赛现场;

(9)各学院请按附件要求于5月23日18时10分前组织好观众到达比赛现场助威,并于5月20日20时前将负责的学生干部姓名及联系方式发送至邮箱3230857291@qq.com

四、咨询方式

    1.赛事答疑QQ群:156530056

    2.咨询电话:13055270187(张同学)

附件:

福州大学第一届研究生辩论赛决赛座位表

研究生工作部(处)

2016518

(责任编辑: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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