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学〔2016〕 47号各学院: 现将2016我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课题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范围 1. 以文化人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践行研究 2. 中国传统优秀文化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在关联研究 3. 中华传统美德与大学生思想教育研究 4. 爱国主义教育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研究 5. 新形势下高校宣传思想工作的特点与规律研究 6. 社会转型期高校意识形态风险预警与管控研究 7. 自媒体时代高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研究 8. 大数据时代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创新研究 9. 新媒体时代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挑战与对策研究 10. 全媒体时代高校辅导员应对校园舆情的对策研究 11. 大学生网络文化工作室培育建设策略研究 12. 高校少数民族学生教育管理研究 13. 高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提升路径与方法研究 14. 专业教师与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协同育人机制研究 15. 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宣传教育研究 16.“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背景下的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研究 17. “互联网+”高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平台研究 18. 易班网校本化、特色化及功能拓展研究 19. 民办高校、高职院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特点和规律研究 20. 思想政治教育学科成果转化及应用研究 21. 大学生志愿服务工作体系、评价体系和保障体系研究 22. 大学生朋辈心理辅导体系研究 23. 高校大学生法治思维培养问题研究 24. 高校实践育人制度化科学化常态化机制研究 25. 宗教渗透与高校学生马克思主义信仰研究 二、申报条件 1.申请人应为学生政工干部(包括各学院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辅导员、学生工作处干部等)。 2.申请人必须是项目的实际主持人。 3.鼓励在选题、配备人员方面打破学院限制,实现优势互补。 4.已获得过其他立项的题目不再重复申报。 三、申报程序 1.申请人填写《福州大学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课题申请书》(附件)一式两份,并将申请书电子文档发送至电子邮箱:34141964@qq.com(申报截止日期5月20日)。 2.学生处将组织有关专家对课题项目进行严格评审,确定本年度课题项目。 3.课题申请表提交地点:行政北楼西301室,联系电话:22866117。 四、课题经费 学生工作部(处)将给予每项课题2000元的专项经费支持。 五、相关要求 1.课题研究要紧密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立足服务人才培养工作,研究过程中重视文献资料收集与分析,每个立项必须有50个以上参考文献。 2.立项课题的研究成果要在相关专业类CN刊物上发表或者被校级有关部门采纳。 3.项目负责人一般不得代理或更换。如有特殊情况需代理或变更的,由原申请人在结题前三个月内报学生处审批(附更换者的课题申请表等材料)。学生处可视情况同意或中止该课题项目。因故需延期的项目,需报学生处同意后方可继续执行。 4.研究成果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立项: (1)研究成果有严重政治问题; (2)剽窃他人成果,弄虚作假; (3)研究成果学术质量低劣; (4)与批准的课题设计严重不符。 5.课题完成时间原则上为一年,即2016年5月-2017年4月,各课题组要严格按照时间规定完成课题研究,未能按规定完成的将追回课题经费,同时不得申报新课题。 附件: 福州大学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课题申请书 福州大学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 福州大学辅导员协会 2016年4月12日 (责任编辑:管理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