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了做好2016年福建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院校审查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由报名毕业生(名单详见附件1)所在学院按照《福建省2016年“三支一扶”计划省内高校毕业生院校考核办法》(附件2),于4月15日—4月22日登录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网址:http://fjjy.fjbys.gov.cn:81/login.jsp)对本学院报名毕业生进行考核。学院登陆账号:fzu+学院代码+b(本科生)或y(研究生),如:“fzu001b”表示电气学院本科生辅导员账户;初始密码:888888。具体步骤如下: 1.考核报名毕业生基本信息。由 报名毕业生所在学院毕业班辅导员(往届毕业生请联系原辅导员进行审核)审核本学院报名毕业生是否属于按照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和研究生招生计划招收的 本、专科(高职)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和非在职研究生,以及报名毕业生填报的“个人基本情况”、“学习情况”等内容是否属实,并签署审核意见。 2.对报名毕业生进行量化评分。参照《福建省2016年“三支一扶”计划省内高校毕业生院校审核办法》(附件2),审核毕业生在校期间本专业(班级)综合测评排名情况、家庭状况,并根据相应情况进行量化评分。评分包含两部分,共40分,评分办法为: (1)综合测评排名情况(满分37分)。按照学生毕业时综合测评排名情况,进行量化评分:综合测评排名前10%,得37分;综合测评排名前11-80%,得36.5-2分,即每增加1%,则减少0.5分,如11%得36.5分、12%得36分、13%得35.5分,以此类推;综合测评排名前81%之外,得0 分。 (2)家庭状况(满分3分)。毕业生家庭经济困难的,得3分;毕业生非家庭经济困难的,该项不得分。享受“家庭经济困难”加分政策的毕业生,需附学院统一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3.提交相关考核材料。学院对报名参加省“三支一扶”计划的毕业生进行考核后,于4月22日(周五)下午17:00前将《福建省2016年 “三支一扶”计划省内高校毕业生报名人员考核汇总表》(纸质版一份,详见附件3)、“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学院盖章)提交至校就业创业指导中心素拓406室赵艳莉处,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fzu406@163.com。联系电话:22866523。 附件: 1.福州大学报名2016年福建省“三支一扶”计划毕业生名单汇总 2.福建省2016年“三支一扶”计划省内高校毕业生院校考核办法 3.福建省2016年 “三支一扶”计划省内高校毕业生报名人员考核汇总表 学生工作处 2016年4月15日 (责任编辑:管理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