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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大学关于举办2016年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路演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4-13浏览量:


各学院:

根据《福州大学关于举办2016年“创青春”、“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福大委〔201616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激发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加大对我校学生创新创业的培育力度,经研究,决定举办福州大学2016年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路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安排

(一)路演流程

1.创业者(团队)在每站路演报名截止时间前提交报名申请表和商业计划书;

2.投资人对申报项目进行前期审核,推荐安排相应站次,每站路演将从报名者中选择8个项目参加,入围名单于路演前1个星期公布;

3.各站路演安排在每周六(或周日)早上900-11:30在福州大学素质拓展中心2楼多功能厅举行;

4.路演现场每个项目总共有15分钟时间,包括5分钟展示、10分钟答辩;

5.投资人对每个项目进行评审,并对每个项目给出书面评价和建议书;

6.每场路演至少有5名投资人到场参与研讨,创业者可以了解投资人的视角,掌握与投资人沟通技能,获得他们的直接反馈和投资意向,甚至现场获得投资。

(二)路演安排

路演活动共设六场,具体安排如下:

1.416日,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专场,包括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数字娱乐、企业服务;

2.423日,互联网+制造业专场,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

3.430日,互联网+商务服务专场,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旅游户外、房产家居、高效物流;

4.57日,互联网+公共服务专场,包括教育文化、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

5.58日,互联网+公益创业专场,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

6.514日,互联网+现代农业(以及其他类别)专场,包括农林牧渔以及其他各类内容。

二、奖项设置

(一)每站路演冠军将获得荣誉证书和1000元创业启动金,并获得第二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福州大学选拔赛决赛资格;

(二)每站路演亚军与季军将获得荣誉证书和500元创业启动金;

(三)每站路演任一项目如获现场5位投资人一致点赞推荐,将获得“逐鹿奖”荣誉称号,并获得第二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福州大学选拔赛决赛资格;

(四)上述获奖者同时推荐参加 “2016年福州大学大学生创业项目重点培育计划”(详情见附件);

(五)除上述获奖者外,入围路演活动的其他项目(团队)将获得“嘉禾奖”荣誉称号;

(六)参加路演的各项目(团队)在活动结束后都将获得主办方和投资人联合颁发的项目评价建议书。

三、活动须知

1.参与对象:福州大学全体在校和毕业五年内的创业大学生。

2.报名方式:参赛团队需先在第二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官网进行报名(“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http//cy.ncss.org.cn)、大赛官方APP(“大创网”),再将项目计划书发至544833434@qq.com邮箱。

4.各站报名截止时间:均为该站举办日期前一周周五晚12点。

附件:2016年福州大学大学生创业项目重点培育计划

学生工作部(处)

2016410

附件:2016年福州大学大学生创业项目重点培育计划

1.推荐参评福州大学优秀专业创新创业培育项目,通过评审者可获得3000元的创业启动奖励金。

2.推荐参评福州大学本科生科研训练计划(SRTP)项目。

3.推荐入驻学院创新创业实验室。

4.推荐入驻国家大学科技园阳光众创空间。

5.免费参加学校创业培训班。

6.免费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创业项目路演活动。

7.支持参加全国、全省有关部门组织的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8.提供创业指导老师辅导服务。

(责任编辑: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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