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州大学关于举办2016年“创青春”、“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福大委〔2016〕16号)文件要求,现将第二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福州大学选拔赛的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比赛时间与进程安排 (一)比赛报名 参赛团队需通过大赛官网(“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http://cy.ncss.org.cn)、大赛官方APP(“大创网”)或大赛微信公众号(“大学生创业服务网”)任一方式均可提交进行报名信息,4月30日前报名成功方可参加学校选拔赛。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计划书中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经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还需提交单位概况、法人代表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扫描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二)赛前培训 4月16日,学校将开展为期一天的赛前系统培训。内容包括互联网思维、计划书撰写、市场调查等小班课程,分类型研讨,创业导师与创业团队一对一辅导等培训(将根据各学院提交的创业团队需求完善培训内容)。 (三)比赛流程 大赛分为初赛、复活赛和决赛三个环节,具体安排如下: 1.初赛 3月至4月中旬,学院经过认真初审,按照报名项目数量的25%,推荐参加学校决赛。报名项目数量以在官网、官方APP和大赛微信公众号报名成功的项目数为准。 2.复活赛 4月上旬至5月中旬,学校每周举办一场“互联网+N”垂直领域主题创业项目路演,鼓励未获得学院推荐资格的项目积极参加路演,若创业项目获得现场路演评委一致点赞,可推荐参加校赛决赛。详情关注“福建人才联合网”和“福大就业创业”官方微信公众号。 3.决赛 5月中旬,学校组织专家对晋级的参赛团队进行项目计划书评审,推荐28支创业团队参加现场展示和答辩,遴选出金奖、银奖、铜奖及优秀奖。 二、比赛奖励 (一)大赛设金奖4个、银奖6个、铜奖8个、优秀奖10个。分别奖励20000元、8000元、5000元、1000元。凡获得国赛金奖、银奖的项目,追加评为校赛特等奖,奖励金追加至50000元、30000元。 (二)学校将给予积极做好宣传、发动、组织和培育工作的学院和创业导师奖励,具体如下: 1. 学校鼓励创业项目跨学院、跨专业组队,根据学院项目报名情况和获奖情况,评选3个优秀组织奖,并奖励工作经费5000元。 2.对于报名成功的创业项目所在学院,每个项目奖励500元工作经费;对于获得省赛参赛资格的创业项目所在学院,每个项目奖励1000元工作经费;对于获得国赛参赛资格的创业项目所在学院,每个项目奖励5000元工作经费。 3.大赛将评选15名优秀创业导师,优秀创业导师将获得推荐,优先参评厦航奖教金(5000元/人)。 (三)获国赛金、银、铜奖的创业团队将优先入驻位于国家大学科技园阳光科技大厦的福州大学众创空间。 学生工作部(处) 2016年4月1日 (责任编辑:管理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