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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二届福州大学廉政文化作品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4-13浏览量:


各学院:

为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扎实推进我校廉洁教育和校园廉政 文化建设,在全校形成廉荣贪耻的良好风尚。经研究,决定开展福州大学“八闽清风”主题廉政文化作品创作征集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本次比赛以“八闽清风”为廉洁主题,通过廉政文化作品征集评选,弘扬廉洁文化,鼓励我校大学生践行廉洁理念,做到廉洁修身。

二、活动组织

(一)主办单位:

中共福州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福州大学党委宣传部

学生工作部(处)

共青团福州大学委员会

(二)承办单位:福州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三)协办单位:福州大学旗山惟廉社

三、参赛对象

我校全体师生,参赛者可以个人或团队名义参赛。

四、作品要求

(一)作品内容

1.宣传廉洁理念,弘扬新风正气;

2.宣传先进典型,褒扬勤廉风范;

3.宣传优秀历史文化和革命传统文化中蕴含的廉政教育资源;

4.宣传反腐知识,引导师生积极参与校园廉洁文化建设;

5.宣传廉洁文化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积极作用以及其他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廉洁主题海报作品。

(二)作品规格

1.绘画作品:国画、油画、版画、水彩/水粉画(丙烯画)等,尺寸均不超过全开(约78cm×108cm);漫画作品为A3大小。每件作品附300字以内的创意简介。

2.书法作品:仅限软笔书法。尺寸不超过四尺宣纸(69cm×138cm)。

3.视频类(网络剧、微电影、网络动画片等)

(1)作品内容必须积极健康向上,无色情、暴力、血腥等不良内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2)参评作品符合主题要求,尽量突出福建元素;

(3)微电影类作品时长建议不超过30分钟;

(4) 参评人必须是参评作品著作权的合法权利人或授权代表人,合法拥有所提交作品的相关版权和作品的网络传播权等邻接权利,持有相关证明文件或授权文件。参评人 需保证参加此活动不会与第三方权利相冲突,不会与作品中的音乐著作权、表演者权利等相冲突。主办方不承担包括(但不限于)与参评作品有关的肖像权、名誉 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以及作品邻接权等纠纷而产生的任何法律责任。如出现上述纠纷,由参评人自行解决。主办方保留取消其参选资格及追回表彰的权利, 并由参评者承担全部相关责任。

五、活动安排

(一)作品提交

作品征集时间为3月28日—5月4日,请各学院进行充分宣传动员,参赛作品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提交(其中视频类作品500人以下的学院至少1份,500人以上的学院至少2份)。

电子版材料:附件1《廉政文化作品登记表》、附件2《廉政文化作品汇总表》,参赛作品(视频类)并于5月4日之前发送至邮箱福州大学旗山惟廉社邮箱:fzuqswls@163.com

纸质版材料:附件1《廉政文化作品登记表》、附件2《廉政文化作品汇总表》、参赛作品(绘画类和书法类),作品提交时间为5月3日和5月4日晚上19:00—21:00,地点为学生公寓45#3楼活动室,联系人:蔡煜祺,联系电话:18605084340。

(二)作品评审

作品评选时间为5月5日—5月10日,大赛主办方将组织有关专家对参赛作品进行认真评审,评审结果将公布在校园网上。

六、奖项设置

本 次大赛的各类作品均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及优秀奖4名,发给证书及奖金。其中绘画类和书法类一等奖300元,二等奖200元,三等奖 100元;视频类一等奖1000元,二等奖500元,三等奖300元,优秀奖200元。大赛将根据学院参与情况设置最佳组织奖3名。

中共福州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福州大学党委宣传部

学生工作部(处)

共青团福州大学委员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三十日

(责任编辑: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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