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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福州大学2016年“职业发展明星”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3-30浏览量:


 各学院:

为树立我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典范,不断营造有利于毕业生就业创业的良好氛围,经研究,决定举办福州大学2016年“职业发展明星”评选活动。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636

二、组织单位

主办:学生工作部(处)

承办: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三、评选对象

全校2016届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

四、评选条件

就业明星:有清晰的职业规划意识并及早进行职业规划;在求职过程中具有突出的事迹或表现;通过不断努力成功实现就业,对其他毕业生的就业形成良好的示范带动作用;

创业明星:具有较强的自主创业意识和开拓创新精神,在校期间立足专业或跨学科创业,创业项目具有一定的科技含量,或创业事迹具有较强的激励和示范带动作用;

考公明星:具有明确的考取公务员的目标和规划,在公务员选拔过程中表现突出,并掌握了实用的考公技巧和丰富的实战经验;

考研明星:学习态度端正,知识基础扎实,考研或出国留学目标明确;通过刻苦学习和努力拼搏,在2016年研究生考试中取得优异成绩或成功申请出国留学(获得奖学金者优先),并积累了丰富的升学经验;

其他要求:事迹或经验实事求是,具有较强的代表性和感染力,能够形成广泛的典型示范效应。

五、评选程序

评选活动分推荐、评审、公示、宣传四个阶段进行。

(一)推荐阶段

1.各学院推荐各类职业发展典型候选人,大学院可推荐每种类型候选人4-6名,小学院可推荐每种类型候选人2-3名。

2.请各学院职创部于规定的时间内(详见表一:评选程序时间表)将《福州大学“职业发展明星”评选推荐表》(详见附件12)纸质版统一提交到嘉熙楼材料学院308学工组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437283592@qq.com。活动负责人:张钊滟;联系方式:13110508870

(二)评审阶段

学生工作部(处)根据评选条件,对候选人的推荐材料进行评审,从中分别评选出各类职业发展明星人选6-10名。

(三)公示阶段

通过学生工作部(处)主页及福建人才联合网将职业发展明星人选及其典型事迹进行公示,广泛征求意见。

(四)宣传阶段

学校举办职业发展明星风采展及“与职业发展明星面对面”见面交流会。学院利用校报、广播、网站、易班、微信、微博、宣传栏等各类媒体,通过举办职业发展明星宣讲会、沙龙、论坛等多种形式,重点对评选出的职业发展明星进行典型宣传推介。

表一:评选程序时间表

评选类型推荐阶段评审阶段公示阶段宣传阶段就业创业明星3月30日—4月8日4月9日—4月15日4月16日—4月20日4月20日— 6月15日考研考公明星5月5日—5月15日5月16日—5月22日5月23日—5月27日

六、表彰及奖励(6月中下旬)

1.对评选出的职业发展明星给予表彰,并颁发奖励证书及每人500元的奖励金。

2.将评选出优秀组织奖三名,给予每个单位800元奖励金。各学院于615日前填写《福州大学2016年“职业发展明星”评选活动优秀组织奖申报表》,并附上活动宣传报道稿、照片,纸质版提交到嘉熙楼材料学院308学工组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437283592@qq.com

附件:

1.2016年“职业发展明星”评选推荐表(就业、创业、考公明星)

2.2016年“职业发展明星”评选推荐表(考研明星)

3.2016年“职业发展明星”评选活动优秀组织奖申报表

     学生工作部(处)

2016330(责任编辑: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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