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加强民族团结,培养更多热爱祖国、拥护民族政策的少数民族人才,同时为了调动少数民族学生的学习积极性,香港校友会于2010年起在我校设立“福州大学香港校友会奖学金”。为了做好2015年该奖学金的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中二年级及以上新疆、西藏籍少数民族学生。 二、奖励标准 奖励标准分为三个等级:一等奖6人,每人奖励2000元;二等奖12人,每人奖励1500元;三等奖18人,每人奖励1000元。 三、参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纪行为。 3.尊重师长,友爱同学,乐于助人,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生活俭朴。 4.学习刻苦,态度认真,学习成绩优良,或有明显进步。 5.不隐瞒家庭经济变化和外来资助情况。 四、评选程序 1.学生申请。符合参评条件的学生均可向学院提出申请,并登录福州大学学生工作综合管理系统(http://swms.fzu.edu.cn/index.html)填写并递交《福州大学香港校友会奖学金申请表》。 2.学院审核。学院登录福州大学学生工作综合管理系统(http://swms.fzu.edu.cn/index.html)进行审核,提出本院获奖学生建议名单,并在全院范围内公示无疑义后上报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学校评审、公示。 4.报香港校友会审批。 五、其它事项 各学院于2015年4月5日之前将《福州大学香港校友会奖学金申请表》和《2015年福州大学香港校友会奖学金汇总表》书面版材料报至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子版发送至xszzglzx@fzu.edu.cn,逾期未报视为自动放弃受助资格。 附件:1.福州大学香港校友会奖学金申请表 2.2015年福州大学香港校友会奖学金汇总表 学生工作部(处) 2015年3月24日 (责任编辑:综合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