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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1年求是本科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09-08浏览量:

各学院:

为了帮助我校品学兼优、经济困难的本科生顺利完成学业,香港求是科技基金会今年起在我校建立福州大学“求是本科生:查济民、刘璧如大学生奖学金”。根据《福州大学求是本科生奖学金评选办法》(福大学〔2010〕45号)文件精神,为了切实做好我校2011年求是本科生奖学金的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学金名称及金额

1、奖学金名称:男生所获奖项名为“查济民大学生奖学金”,女生所获奖项名为“刘璧如大学生奖学金”。

2、奖学金金额:每人每年人民币3,000元。

二、评选对象及名额

1、评选对象:具有我校学籍的全日制本一批学生。

2、评选名额:每年333名。

三、评选条件

1、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经确认为贫困生者),生活俭朴。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3、尊重师长,友爱同学,乐于助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能承担社会工作,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4、诚实守信,不隐瞒家庭经济变化和外来资助情况,参评当年没有获得过其他各类大额资助(单项一次性资助4000元及以上)。

5、刻苦学习,成绩优良,综合测评【按照《福州大学本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试行办法》(福大学〔2009〕36号)文件规定执行】排名在本专业前50%,2011级新生除外。

四、评选程序

1、学生申请。凡符合参评条件的学生均可向学院提出申请,并递交《福州大学求是本科生奖学金申请表》。

2、学院审核。学院结合学校下达的名额指标进行审核,提出本学院奖学金获奖学生建议名单,并在全院范围内公示无疑义后上报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学校评审、公示。根据各学院上报的入围申请,学生工作处根据协议要求,制定标准进行统一的审核。审核后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

4、基金会审批。公示无异议后,报香港求是科技基金会审批。

5、奖学金发放。经审批后统一由学校发放,学院负责张榜公布表彰。

五、评选要求

1、在评选的过程中,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严格按照评选标准,严格遵守评审程序,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进行,男女生受奖人数原则上按1:1的比例确定。申请的学生应实事求是地按照要求认真填写《求是本科生奖学金申请表》中的各项内容,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评奖资格。《福州大学2011年求是本科生奖学金推荐名单汇总表》中各项内容都为必填项目,不能为空。

2、书面和电子版材料同时于9月25日上午前报送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责任编辑:学生工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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