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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中秋节、国庆节假期学生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9-27浏览量:

各学院,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做好中秋节、国庆节假期学生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秋节、国庆节放假时间

1.2023929日(星期五)至106日(星期五)放假调休,共8天。

2.107日(星期六)、108日(星期日)分别上105日(星期四)、106日(星期五)的课,上班。

二、抓好学生安全教育管理

各学院(培养单位)要在放假前,组织召开学生党员干部会、班会、年段会,对学生进行一次深入的安全教育。

1.常规安全教育不松懈。各学院(培养单位)要坚持开展好生命安全、财产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防溺水、防传销、防电信网络诈骗、应急避险等主题教育;对留校进实验室学生还要做好实验室安全教育。要切实加强网络安全教育,禁止学生使用翻墙软件访问海外敏感网站、复制扩散有违法内容或未经授权、证实的信息,引导学生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严防错误舆论倒灌学校,对网络舆情要快速反应、排查化解,确保校园安定稳定。要做好法律法规教育,严禁学生组织或参与非法宗教、集会、传销等非法活动。

2.加强交通安全教育。请各学院(培养单位)依据《关于开展学生校园交通安全教育活动的通知》做好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工作,并将相关活动开展情况及解决方案建议签字盖章后于10817点前交至行政北楼西303办公室,电子版同步发送至2674204163@qq.com邮箱。

3.抓好节前安全隐患排查。各学院(培养单位)要在节前对学生宿舍、活动室进行一次拉网式安全排查,并认真抓好安全隐患整改,避免出现学生在宿舍给电瓶车电池充电、违规用火用电吸烟、乱拉乱接电源、使用大功率电器等现象,于928日上午12时前通过任务系统反馈安全隐患排查报告情况电子版及纸质版扫描件。

三、丰富就地过节学生文化生活

各学院(培养单位)要注重营造温馨节日氛围,以国庆节为契机,积极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组织做好各类文体活动。辅导员、班级导师要积极深入学生宿舍,加强学生关心关爱。请各学院(培养单位)于928日上午10时前将《国庆期间文体活动安排表》发送至邮箱:fzu_fdxg@163.com

四、落实假期带班、值班工作

根据学校有关要求,自929-106日,每天安排一名副书记带班,要求入住学校并签到带班,副书记带班地点:教工活动中心301房(北门)。各学院旗山校区每天至少安排1名专职辅导员值班,铜盘校区采用联动值班,每日值班时间为8:20-次日8:20。带班、值班人员应严格落实《2023年中秋节、国庆节假期带班、值班工作方案》要求,做好安全巡查等工作;严格落实零汇报制度(929-106日期间,每日16:00拨打22866002报告学院总体情况正常与否)。全体学生政工干部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遇到紧急情况应及时处理、上报。

五、各学院副书记带班安排

 六、学生工作部(处)干部值班安排

七、相关要求

1.各学院(培养单位)要引导学生合理安排假期生活和学习,若有请假离校的,需提前联系学生家长,确认每名学生假期去向,并通知学生于928日上午12时前通过校本化-请销假请假,请各学院(培养单位)于928日下午17时完成审批。

2.请各学院(培养单位)通知学生返校后及时通过校本化-请销假进行销假,并请各学院(培养单位)于106日下午18时前通过校本化任务反馈电子版《2023年中秋节、国庆节请假外出学生未返校情况汇总表》

八、其他工作

近期将开展2024年基本医保缴交工作,请各学院提前摸底做好在校参保学生情况,同时根据《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范围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08119号)文件精神,鼓励大学生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按自愿原则,通过参加商业医疗保险(大学生医保补充险)等多种途径,提高医疗保障水平。

学生工作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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