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扎实做好学校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充分发挥广大学生参与文明校园创建的积极性。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评选2023年度“文明班级”“文明公寓”“文明宿舍”“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学生)”。现将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选类别
(一)2023年度福州大学文明班级;
(二)2023年度福州大学文明宿舍;
(三)2023年度福州大学文明公寓;
(四)2023年度福州大学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学生)。
二、评选条件
详见《福州大学关于印发“文明班级”“文明公寓”“文明宿舍”“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学生)”评选办法(试行)》(校学〔2022〕142号)附件1。
三、评选时间
(一)学院评选:即日起至12月6日
请学院在12月6日下午16:00前根据附件5《2023年福州大学“文明班级”“文明公寓”“文明宿舍”“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学生)”名额分配表》将评选材料(附件2-附件4)电子版发送至fdx***@qq.com;纸质版(签字、盖章)报送至行政北楼西303办公室。
(二)学校评选:12月6日至12月13日
(三)名单公布:12月中旬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要充分认识到此次评选工作的重要性,巩固建设,做好初评、推荐、典型宣传,确保各项工作按时有序完成。
(二)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要以此次评选为契机,及时总结和推广经验,切实做好以评促建工作,不断提升学院精神文明建设的水平和层次。
学生工作部(处)
文明办
后勤管理处
2023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