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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春季学期服兵役学生教育资助申请的工作通知

发布日期:2024-03-19浏览量:

各学院、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实施细则》等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开展2024年春季学期服兵役学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国家助学金申请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1.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的学生;

2.退役复学,即大学期间入伍,退役后自愿回校复学的学生。

注:2023年秋季学期及以前已申请通过的学生不再重复申请。

   二、申报材料

 (一)应征入伍(义务兵、士官)的学生

1.《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Ⅰ》,一式两份;

2.入伍通知书复印件一份;

3.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一份;

 (二)退役复学的学生

1.《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一式两份;

2.退役证书复印件一份;

3.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一份。

   三、申报相关事项

 (一)申报时间

应征入伍、退役复学学生材料上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1日,同时请加入2024年服兵役学生资助工作QQ群331383198。

各学院、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请于2024年4月10日前将完善的《申请表Ⅰ》和《申请表Ⅱ》等材料以学院为单位提交至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行政北楼308室)。

 (二)申报方式及材料

1.请应征入伍、退役复学的同学必须登录全国征兵网(http://www.gfbzb.gov.cn/)在线填写打印《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Ⅰ》《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再手写签字。

2.上述《申请表Ⅰ》和《申请表Ⅱ》填写完整、打印签字后,前往入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和学校财务部门签字盖章。

  注:材料逾期未交,请于2024年秋季学期申请

学生工作部(处)

2024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