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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福州大学大学生创新大赛(2024)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6-12浏览量:

各学院、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给“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重要回信精神,“三位一体”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工作,把创新教育贯穿教育活动全过程,加强拔尖创新人才自主培养,培育新质生产力发展新动能,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2024)的通知》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福建省大学生创新大赛(2024)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经研究决定举办福州大学大学生创新大赛(2024),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我敢闯,我会创

二、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学生工作部(处)、教务处、研究生院

(二)协办单位:科技园发展中心、科技开发部、科技处、校友会、校团委

(三)承办单位:化学学院、阳光众创空间、福州福大科技园管理有限公司

三、参赛要求

(一)参赛项目能够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各领域现实需求,充分体现高校在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等方面取得的成果,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促进制造业、农业、卫生、能源、环保、战略性新兴产业等产业转型升级,促进人工智能、数字技术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文化传播等深度融合。

(二)参赛项目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真实、健康、合法。不得含有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内容。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参赛项目如有涉密内容,参赛前须进行脱敏处理。如有抄袭盗用他人成果、提供虚假材料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违背大赛精神的行为,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资格、所获奖项等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三)参赛项目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报名参赛,根据参赛团队负责人的学籍或学历确定参赛团队所代表的参赛学校,且代表的参赛学校具有唯一性。参赛团队须在报名系统中将项目所涉及的材料按时如实填写提交。已获本大赛往年国赛各赛道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可报名参加今年大赛。

(四)参赛人员(不含产业命题赛道参赛项目成员中的教师)年龄不超过35岁(1989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五)各学院要严格开展参赛项目审查工作,确保参赛项目的合规性和真实性。审查主要包括参赛资格以及项目所涉及的科技成果、知识产权、财务状况、运营、荣誉奖项等方面。

四、主赛道

(一)参赛项目类型

1.新工科类项目: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虚拟现实、智能制造、网络空间安全、机器人工程、工业自动化、新材料等领域,符合新工科建设理念和要求的项目;

2.新医科类项目:现代医疗技术、智能医疗设备、新药研发、健康康养、食药保健、智能医学、生物技术、生物材料等领域,符合新医科建设理念和要求的项目;

3.新农科类项目:现代种业、智慧农业、智能农机装备、农业大数据、食品营养、休闲农业、森林康养、生态修复、农业碳汇等领域,符合新农科建设理念和要求的项目;

4.新文科类项目:文化教育、数字经济、金融科技、财经、法务、融媒体、翻译、旅游休闲、动漫、文创设计与开发、电子商务、物流、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社会工作、家政服务、养老服务等领域,符合新文科建设理念和要求的项目。

5.“人工智能+”项目:聚焦于人工智能深度融合经济社会各领域发展、赋能千行百业智能化转型升级,符合“人工智能+”发展理念和要求的项目。

参赛项目团队应认真了解和把握新质生产力的内涵及要求,结合以上分类及项目实际,合理选择参赛项目类别,根据“四新”“人工智能+”建设内涵和产业发展方向选择相应类型。

(二)参赛组别和对象

项目需以团队报名参赛,允许跨校、跨院组建参赛团队(跨校组队的成绩列入团队负责人所在学校)。每个项目的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不多于15人(含项目负责人)。所报参赛项目,须为项目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根据参赛申报人所处学习阶段,项目分为本科生组、研究生组。根据所处创业阶段,本科生组和研究生组均内设创意组、创业组,并按照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人工智能+”设置参赛项目类型。

校赛阶段不举办高教主赛道国际项目比赛,各学院应按照教育部要求充分挖掘国际交流合作资源,广泛邀请国外优秀创新创业团队报名参赛。

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本科生组

(1)创意组

①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24年4月28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

②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及成员均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不含在职教育)。

③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能参加本组比赛(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参赛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

(2)创业组

①参赛项目于2024年4月28日前已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

②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且为参赛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即2019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企业法定代表人在2024年4月28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③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团队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2.研究生组

(1)创意组

①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24年4月28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

②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项目成员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或本科生(不含在职教育)。

③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能参加本组比赛(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参赛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

(2)创业组

①参赛项目须在2024年4月28日前已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

②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且为参赛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生(即2019年之后的研究生学历毕业生)。企业法定代表人在2024年4月28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③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团队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五、“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一)参赛项目要求

1.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应符合大赛参赛要求,同时在推进农业农村、城乡社区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有创新性、实效性和可持续性。

2.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跨院组建参赛团队(跨校组队的成绩列入团队负责人所在学校)。每个项目的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不多于15人(含项目负责人)。所报参赛项目,须为项目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3.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包括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全日制学生(即2019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企业法定代表人在2024年4月28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二)参赛组别和对象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须为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否则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赛资格。根据项目性质和特点,分为公益组、创意组、创业组。

1.公益组

(1)参赛项目不以营利为目标,积极弘扬公益精神,在公益服务领域具有较好的创意、产品或服务模式的创业计划和实践。

(2)参赛申报主体为独立的公益项目或社会组织,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益机构(或社会组织)的项目均可参赛。

2.创意组

(1)参赛项目基于专业和学科背景或相关资源,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助力乡村振兴和社区治理,推动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共同发展。

(2)参赛项目在2024年4月28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

3.创业组

(1)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助力乡村振兴和社区治理,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共同发展,推动共同富裕。

(2)参赛项目在2024年4月28日前已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学生须为法定代表人。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六、产业命题赛道

产业命题赛道相关要求与《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2024)产业命题赛道方案》(附件2)保持一致,相关赛事组织与遴选工作待国赛组委会公布企业命题后另行通知。

七、赛事安排

(一)参赛报名

1.参赛团队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网址:https://cy.ncss.cn)或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任一方式进行报名。2024年6月12日前报名成功方可参加校赛(参加创业组项目必须在2024年4月28日前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否则取消比赛成绩)。

2.请各学院于6月12日17:00前将所有项目PPT版商业计划书(PDF格式)汇总打包后,以学院为单位发送至3526007533@qq.com;并于6月13日17:00前将《福州大学大学生创新大赛学院推荐参加校赛决赛项目表》(附件1)电子版发送到3526007533@qq.com,纸质版经学院分管副书记签字、学院盖章后,提交至科技园七号楼阳光众创空间一楼116办公室(东环路科技园道闸旁)。

3.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网评,评选优秀项目参加校级现场决赛。

4.所有参赛项目,由项目牵头学院统一排序报送,合作学院不重复报送项目。

(二)大赛赛程

大赛分为学院初赛、学校复赛和学校决赛三个环节,具体安排如下:

1.初赛:4月,各学院举办院级初赛,遴选学院重点项目。

2.复赛:5月,举办四场福州大学大学生创新大赛(2024)复赛暨垂直领域项目路演,复赛获奖项目将优先晋级学校决赛环节。

3.决赛:6月23日,举办福州大学大学生创新大赛(2024)现场决赛,通过专家网评、现场项目展示和答辩等环节,决出校赛高教主赛道、“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金奖、银奖、铜奖。

八、大赛奖励

(一)创业团队奖励

1.福州大学大学生创新大赛(2024)决赛设主赛道金奖4项、银奖6项、铜奖10项,“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金奖1项、银奖2项、铜奖3项、“产业命题”赛道金奖1项、银奖1项、铜奖2项,获奖项目颁发荣誉证书,并分别奖励15000元、8000元、4000元。

2.凡获得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2024)全国总决赛各赛道国赛金、银、铜奖的项目,追加评为校赛特等奖,奖励金分别追加至80000元、50000元、20000元(国际项目减半发放)。

3.国赛、省赛获奖项目,团队成员可依据《福州大学本科生奖励学分管理实施办法》申请奖励学分。

4.获国赛金、银、铜奖项目的本科生团队成员可依据《福州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2022年修订)》《福州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补充规定》(2024年印发)相关办法,认定具备“特殊学术专长或突出培养潜质”的基本条件,免答辩资格审查。

5.获校赛金奖及以上奖励的项目团队将获得入驻福州大学阳光众创空间的资格。

(二)指导老师奖励

1.国赛金奖项目的指导教师团队可获绩效工作量分值600分奖励,国赛银奖项目的指导教师团队可获绩效工作量分值300分奖励。

2.大赛设置“优秀创新创业导师”若干,颁发荣誉证书。获省赛金奖及以上奖项的项目指导老师可申报,获国赛银奖及以上奖项的项目指导老师优先推荐,每个项目至多可申报1人。

(三)组织工作奖励

1.经审核,在“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每成功报名1个国际项目并通过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2024)组织委员会资格审核,给予项目牵头学院项目培育经费500元;

2.经审核,在“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完成主赛道、红旅赛道、产业赛道报名基数的学院,给予学院项目培育经费10000元。

3.根据各学院在校赛、省赛、国赛的获奖情况和大赛报名、活动承办等方面情况,设置“先进集体奖”若干个,获奖单位颁发奖牌,并给予工作经费5000元。

4.根据国赛获奖等级,给予学生政工指导团队绩效奖励,金奖30000元、银奖10000元、铜奖5000元(国际项目减半发放)。参赛项目由两个及以上学院合作指导的,绩效奖励乘以系数1.2后按相应比例发放,三个以上合作学院的项目,原则上仅发放前三个学院绩效奖励,其他合作学院不予发放。(发放比例:两个学院合作,依学院排序分别获得70%、30%奖金;三个学院合作,依学院排序分别获得70%、20%、10%奖金。)

5.根据比赛获奖和组织指导情况,评选“优胜组织奖”和“优胜指导奖”各3名,评选条件如下:

(1)“优胜组织奖”评选条件

①评选对象为学院分管学生工作党委副书记,且亲自、全程组织推进参赛项目发展,积极整合校内外资源,对国赛获奖项目起到至关重要的组织引导作用。

②评选对象所在学院创业项目报名数量多,并在校赛、省赛、国赛中获奖数量多,成绩显著。

③评选对象所在学院创新创业教育工作突出,对培养人才起到重要推动作用。

(2)“优胜指导奖”评选条件

①评选对象为学院分管双创工作专职辅导员,积极组织学院创业项目报名,对学院参赛项目获奖起到重要的指导升级推动作用。

②评选对象主动参与、承办学校创新大赛的各项工作。

(四)其他

大赛奖励将根据学校最新政策进行调整。

九、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学院要指定负责人,明确目标任务、工作分工和完成期限,为赛事活动提供必要的条件支持和经费保障。

(二)做好宣传发动。各学院要广泛动员符合条件的师生踊跃报名参赛。鼓励教师和符合条件的校友、导师将科技成果产业化,带领学生共同创新创业。

(三)择优推荐参赛。福建省大赛组委会将根据我校在“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报名成功的真实创业项目数量分配我校参加省赛、国赛名额。学校将根据各学院报名数量和校赛获奖情况,择优推荐项目参加省赛和全国总决赛。

(四)保障沟通顺畅。大赛联系工作QQ群:769185708,请各学院指定1-2名学生工作人员加入该群,便于赛事工作沟通及交流,大赛联系人:庞颂全,联系电话:0591-22860065。

福州大学

2024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