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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持续做好2024届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6-25浏览量:

各学院,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当前,2024届毕业生已陆续离校。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细落实不断线就业服务,帮助2024届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尽快落实毕业去向,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持续推送就业岗位。教育部依托全国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广泛汇聚岗位信息,举办“2024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专场招聘活动学校联合专业招聘机构持续举办“‘就’在盛夏”空中系列双选会,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整合梳理各类招聘活动,持续为未就业毕业生提供针对性招聘服务,精准推送3个以上有效岗位信息。要充分挖掘整合校友、合作单位等资源,持续推送市场化就业岗位。要用足用好政策性岗位,组织引导有就业意愿的毕业生及时报名参加三支一扶、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等招录招考,向毕业生推荐科研助理、城乡社区和社会组织工作者等岗位。鼓励引导有就业意愿的毕业生到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政府投资项目、科研项目参加就业见习或项目研究,指导毕业生用好就业见习政策。

二、持续提供就业指导。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要密切关注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就业进展和思想动态,引导毕业生客观看待个人条件和社会需求,从实际出发选择职业和工作岗位,积极主动求职就业。用好第二学士学位政策,指导有意愿的未就业毕业生积极报考,提升毕业生就业能力。积极宣传创业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税费减免等自主创业补助政策,帮助拟自主创业毕业生用好政策,促进创业

三、持续开展就业安全教育。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要积极开展就业安全教育,切实增强毕业生风险防范意识、信息安意识和依法维权意识。严格落实四不准要求,确保就业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帮助毕业生防范非法职业中介、招聘收费、招聘诈骗和猫腻合同等陷阱,切实维护毕业生合法权益。

四、持续开展重点帮扶。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要持续关注有就业意愿的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和残疾未就业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全面落实对一帮扶责任制和3+3+3”“三个优先工作要求,及时跟踪了解就业动态,帮助解决就业困难,助力尽早实现就业。对意向回省外生源地就业目前确实难以落实的重点群体毕业生,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主动联系生源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积极协调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组织重点群体毕业生参加职业培训和就业见习,千方百计促进其就业创业。

五、认真做好信息完善和服务衔接。做好离校未就业毕业生的信息衔接和服务接续,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务必要在6月28日前完善号毕业生信息库及困难毕业生实名台账,确保“毕业生手机号码”“生源地(具体到县)”“常住地址”“出生日期”“困难状况”等重要字段信息完整、准确、无空值

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对照计划目标,细化具体举措,加大推进力度,确保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落实到位促进未就业毕业生尽早就业创业,确保每一个有就业意愿的困难学生都得到有效帮助,100%落实去向





学生工作部(处)

2024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