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提高我校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水平,推动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营造我校良好创新创业氛围,激发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力,现根据《福州大学阳光众创空间管理办法》文件规定,面向全校征集阳光众创空间新一轮孵化项目,具体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及条件
(一)初创企业(创业孵化区,独立工位)
1.法人为福州大学全日制在校生或毕业生(毕业五年内,含五年)且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完成登记注册的实体企业(含民非组织);
2.报名参加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产业命题赛道(含意向)的师生共创企业;
3.项目企业应持有保障运营的基本资金,具有明确的、可行的商业计划,有一定的创新性或良好的市场潜力。
(二)创业团队(创业苗圃,共享工位)
1.负责人为福州大学全日制在校生或毕业生(毕业五年以内,含五年)的创业团队;
2.报名参加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产业命题赛道(含意向)的师生共创团队;
3.项目应具有明确商业计划,有一定创新性或市场潜力。
二、申请材料
(一)《福州大学阳光众创空间入孵申请表》(附件1);
(二)项目商业计划书
(三)公司财务报表(已成立公司必须提交);
(四)营业执照(已成立公司必须提交)
(五)法人/负责人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赛事获奖证书及相关创新创业证明材料复印件。
三、申请程序
项目填写《福州大学阳光众创空间入孵申请表》,经由学院审核盖章后,扫描件及电子档支撑材料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申请表》纸质版单独交至指定办公室。经阳光众创空间管委会办公室审核遴选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孵化协议正式入驻阳光众创空间。
四、截止日期
申请入孵的项目请于2024年12月20日下午17:00前,电子档材料发送至cyfzu@qq.com,纸质版《申请表》交至福州大学阳光众创空间服务中心(科技园7号楼1楼116室,东环路科技园闸口旁)。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柳老师
电话:15606024926
学生工作部(处)
202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