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确保毕业生就业统计数据真实准确,根据省教育厅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25届毕业生就业工作专项核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查内容
重点核查是否存在违反毕业生就业监测工作“四不准”“三不得”规定及就业数据、材料造假等行为。
(一)是否存在“以任何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与毕业生签约挂钩”“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就业协议”“将毕业生顶岗实习和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将是否提交就业协议和合同作为能否参加毕业答辩的条件”等情况。
(二)是否存在“层层加码向辅导员摊派就业任务”,“将单一的去向落实率指标与就业工作人员或辅导员的绩效考核、评优等挂钩”等情况。
(三)辅导员是否存在违规行为,是否规范开展去向登记工作。是否存在材料审核把关不严、就业佐证材料不完整不规范以及“人岗不符”“签订虚假就业合同”等情况。
二、工作安排
即日起,各学院(培养单位)对本学院(培养单位)就业材料和数据开展全面自查,跟踪了解和核查每一位毕业生目前的就业状况,严格审核就业材料,及时纠正监测异常数据,确保就业数据真实可信,形成自查报告,自查报告由各学院(培养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共同签字、加盖公章后,于6月20日下午5点前交到旗山校区学生活动中心204,电子版发送到:fd22866665@163.com。
三、核查要求
(一)认真对照检查。请各学院(培养单位)务必高度重视,严格执行“四不准”“三不得”要求,准确把握就业统计指标和新要求,严格审核就业材料,对核查发现的相关问题,及时纠正,确保就业数据真实可信。
(二)严格纪律要求。对在核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立查立改、边查边改、及时纠正,确保核查工作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对自查自纠工作不力、敷衍应对、弄虚作假等行为,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视情予以通报。
学生工作部(处)
2025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