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了加强青年学生在学生社区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经自主报名、部门推荐、组织考察等程序,拟确认范馨瑶等11名同学作为党的发展对象建议人选。具体名单如下:
姓名 |
推荐单位(部门) |
范馨瑶 |
学生社区兼合党委 |
黄芳玲 |
学生社区兼合党委 |
李万洵 |
紫金地质与矿业学院 |
林曼嘉 |
红帆班 |
戴清杰 |
化工学院 |
陈灿鑫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孙婧怡 |
红帆班 |
陈梦婕 |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
苏璟瑜 |
物理与信息工程学院 |
位梦轩 |
学生社区兼合党委 |
林淡妍 |
法学院 |
公示时间:通知发布即日起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敬请监督。
监督电话:纪委(监察专员办):0591-22865580,学生工作部(处):0591-22866606。
福州大学学生社区兼合党委
2025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