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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教育部第五期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10-21浏览量:

各学院、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近日,教育部高校学生司(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司)公布了开展第五期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的通知。为持续深化产教融合,构建校企协同育人长效机制,推动学校人才培养与就业有机联动、人才供需有效对接,更好促进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请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围绕供需对接就业育人,主动与用人单位联系申报。现将有关申报推荐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与类型

(一)申报对象须为学校在职教职员工。

(二)申报项目分为定向人才培养项目、就业实习基地项目、人力资源提升项目、重点领域校企合作项目、重点群体就业帮扶项目、职业技能培训项目等六种类型。

1.定向人才培养项目。用人单位根据自身发展规划与岗位配置需求,与高校联合开设订单班、冠名班、专项实验班等定向育人载体,统筹投入经费、优质师资、技术支撑、实习实践平台等资源。校企双方共同编制人才培养方案、动态更新教学内容、优化升级课程体系,开展长期系统化定制培养,为用人单位定向输送适配岗位需求的优质人才。

2.就业实习基地项目。用人单位与高校共建以就业为导向的就业实习基地,配套提供场地、设备、导师等资源,统筹安排食宿,足额发放实习补贴。明确基地建设要求,确保年均提供优质实习岗位不少于30个。高校优化教学安排,有力保障学生参加就业实习。依托实习基地构建岗位实训、过程考核、择优留用的“实习+就业”贯通培养机制,帮助毕业生提升专业技能和实践能力,促进实习直接转化为就业。把实习就业转化率作为项目结题验收的重要依据。

3.人力资源提升项目。用人单位与高校共建人才工作站、人才培育基地,搭建校企双向人才交流平台。高校定期选派辅导员、专业教师、就业工作专职人员赴企业挂职锻炼,全面提升就业指导师资队伍专业能力;依托校内专家智库资源,为企业人力资源规划、人才梯队搭建提供专业理论支撑。用人单位选派人力资源管理人员、资深技术专家、一线业务骨干入校担任兼职职业导师,协同开展课程体系优化、学生职业素养全过程培育等工作,以产业一线真实案例丰富就业指导教学体系。校企双方建立常态化会商沟通机制,健全人才供需对接长效机制,推动育人与用工双向适配。

4.重点领域校企合作项目。紧扣国家重大战略部署,围绕产业升级发展趋势,聚焦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等重点领域急需紧缺人才需求,通过“用人单位出题、高校答题”深化校企合作,依托重大产业项目、重点实验室、科研攻关课题等搭建校企合作载体,深入推进产教融合、师生共创、科研成果转化、创业项目孵化等,重点培育适配产业创新发展的复合型、创新型紧缺人才,为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和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5.重点群体就业帮扶项目。用人单位或公益性社会组织出资支持高校设立“宏志助航计划”校级就业帮扶项目,面向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残疾等困难群体毕业生,建立帮扶台账,开展结对帮扶,提供就业培训、实习实践、专场招聘等服务,助力重点群体毕业生顺利就业。

6.职业技能培训项目。用人单位聚焦新产业、新业态、新职业催生的新岗位新需求,结合教育部“双千”计划相关要求,联合高校开展短周期、重实操、高适配的职业技能培训或岗位胜任力培训,覆盖岗位认知、职场素养、实操技能等关键模块,由用人单位提供专业师资、定制课程和岗位实践资源,高校组织学生参训,快速提升学生岗位适应能力,助力毕业生快速衔接职场、顺利上岗就业。

二、开展时间与工作流程

(一)开展时间

项目采用部、省、校三级管理机制,项目申请、高校对接、审核立项等环节分阶段进行,在本期项目开展时间(2026年9月-2027年5月)内完成。

(二)工作流程

1.项目申报人可通过教育部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平台(https://www.ncss.cn/jyyr)“企业项目需求”栏目,查看第五期企业项目需求详细内容,根据企业项目中的相关要求自行与用人单位接洽申报。

2.项目负责人填写项目申请书并手写签名,提交所在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审核,所填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审核同意后,报送至校学生工作部(处)审查。经学生工作部(处)审查通过后,统一在校内和教育部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平台进行公示。

3.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各项目负责人与用人单位共同签署项目合作协议(须项目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通过教育部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平台上传合作协议等材料。经平台校级管理员初审、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复核后,统一在平台公布立项名单。

三、其他事项

1.请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加强宣传,做好项目申报组织工作。

2.各项目负责人填写项目申请书、学院审核同意后,以学院为单位于11月18日前统一提交至旗山校区学生活动中心206。

3.公示结束后,各项目负责人请按要求在教育部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平台上报送校企合作项目信息及相关材料。

4.项目立项后,合作双方应严格按照协议约定,细化实施方案,统筹资源投入,有序推进项目落地实施。用人单位应根据协议向高校足额提供必要经费及软硬件支持(原则上不得为零),相关资源支持情况将纳入项目结题重要考核指标。

5.高校项目负责人应与项目合作单位保持密切沟通,按照协议要求,全程跟进项目实施进度,确保项目有序推进、按期完成。

6.高校项目负责人在合作协议约定时间内完成项目内容及相关任务后,通过平台提交项目结题申请,经用人单位验收、高校校级管理员审核、各分行业就指委复核通过后,通过平台动态公布结项名单。对成效突出的合作项目,教育部指导各分行业就指委适时开展典型案例总结宣传和经验交流。

7.用人单位、高校参与条件与要求,项目内容类型以及项目开展过程中涉及的企业项目申报指南、高校项目申请书、校企合作协议书、项目结题报告等模板材料,可在平台“资料下载”栏目下载。

联系人:张巧 联系电话:0591-22860065


附件:第五期教育部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相关文件

学生工作部(处)

2026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