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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大学关于印发“文明班级”“文明公寓”“文明宿舍”“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学生)”评选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11-21浏览量:

各学院:

为进一步做好“文明班级”“文明公寓”“文明宿舍”“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学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评选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学生工作部(处)

研究生工作部(处)

2019年11月18日



福州大学“文明班级”“文明公寓”“文明宿舍”“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学生)评选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扎实做好学校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充分发挥广大学生参与文明校园创建的积极性。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办法(试行)。

第二条 本办法(试行)评选类别包括文明班级、文明公寓、文明宿舍、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学生)。

第三条 各类先进的评选按照自查自评组织推荐、学校综合考评、结果公示、表彰奖励的程序进行,每年11-12月进行评选。

第二章 评选比例

第四条 “文明班级”评选比例为学院班级数的5%(可取整数再加1计算)。

第五条 “文明宿舍”评选比例为全校宿舍数的5%。

第六条 “文明公寓”评选比例为全校公寓楼数的5%。

第七条 “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学生)”评选比例为学院学生人数的1%,其中大一本科新生比例不低于15%,研究生比例不低于15%

第三章 评选标准

第八条文明班级的评选标准

(一)思政素质好

班级定期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强化理论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班级同学的思想政治素质不断提高,理想信念坚定,形成良好的道德品质,积极追求进步,入党申请人比例不低于90%,党员比例居年级前列。

(二)学风建设好

班级同学积极追求高层次、高水平发展,(准备)考研率高,有创新创业实践榜样。全班形成浓厚“比、学、赶、帮、超”的勤奋学习氛围,并讲究学习效率,倡导团队学习等科学学习方法。课堂出勤率高,低年级定点晚自习、高年级考研自习、班级“无手机”课堂等蔚然成风,无考试作弊等违纪现象。班级学困生比例低,同学获奖学金率、考试通过率等指标居年级前30%或有明显进步。

(三)班级风气好

班级干部品学兼优,团结协作,带头作用好,有较高威信。班级同学自觉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有务实管用的《班级文明公约》和简便易行的班级管理制度,定期召开班会。积极参加校、院组织的各类活动,参与率、获奖率居本学院各班级前列。自觉养成文明行为习惯,模范遵守校纪院规,无违纪受处分同学,无重大安全事故及隐患。在本年度校精神文明校园建设中表现突出,有榜样人物、励志人物等先进典型涌现。

(四)文化体育好

广泛开展丰富多彩、健康有益、品位高雅的文化、体育、科普等活动,班级或个人获院级以上荣誉多。班级同学自觉提高科学文化素质,强健体魄,95%以上的学生达到《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标准。

(五)文明宿舍好

积极开展班级文明宿舍评比活动,校院两级文明居室比例居年级前列。班级宿舍卫生合格率、安全检查合格率达到90%以上,宿舍按时熄灯情况居年级前列。班级同学在生活方式上能自觉养成文明、健康、科学的饮食行为、作息规律,自觉远离网络成瘾、烟草危害、酗酒危害、不良网贷等。

(六)易班工作好

班级同学的易班注测率达100%,活跃度居年级前30%。班级能充分利用易班平台,深入开展班务公开、思想交流、主题活动、专业学习、典型树立等网络思政工作,积极传播正能量。

第九条 文明公寓的评选标准

(一)积极向上

在文化建设上,建设积极向上的楼栋文化,管理使用好宣传栏。

1.楼栋成员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努力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2.楼栋门厅、楼道以及活动室、宿舍的文化建设积极健康、向上向善;

3.楼内宣传栏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内容更新及时,美观大方;积极配合学校开展重大活动宣传,办好宣传专辑;强化先进典型宣传,引导学生成长成才。

(二)环境整洁

在内外环境上,楼栋成员自觉保护绿化、遵守公共秩序、卫生习惯良好。

1.楼栋周围花木草坪保护完好、无杂草;

2.楼外自行车、电动车按指定位置停放整齐,在楼内或楼周围消防通道、草坪无违停现象;

3.不向窗外扔物泼水;楼内干净整洁,无垃圾落地、痰迹烟头、乱张贴及小广告;

4.楼内有严格室内外卫生检评制度,定期公布成绩。

(三)学风良好

在学业进步上,楼栋有先进的典型示范、良好的学习秩序、浓厚的“比学赶帮超”氛围。

1.有学业优秀群体,学高示范作用显著;有自强有为个人,励志教育作用明显;有科创达人,榜样引领作用突出;

2.学业上有互助团体,活动载体的针对性强,开展效果好;

3.自觉保持楼栋安静,维护良好的学习生活秩序,无影响他人学习和休息现象。

(四)管理有序

在楼栋管理上,工作人员尽职履责,安全防范措施到位,生活秩序井然。

1.宿舍楼管理机构健全,制度措施落实。学院支持楼管员工作,楼管员积极为学生提供服务,及时向所住楼内学生通知相关事项,楼内公共安全及照明设施完好。有良好的水电、宿管工作平台,学生报修方便,维修检查到位,台帐清楚,零投拆率;

2.思想政治辅导员经常深入宿舍,楼层长文明劝导工作经常化,有关维护楼栋安全卫生、生活秩序等工作记录齐全;

3.楼栋消防器材管理到位、标示明显;无使用明火、违规用电;无鞋子鞋架、自行车、卫生工具等挤占走廊楼道消防通道现象;

4.门禁、监控系统良好;学生自我安全防范意识强,无不关门上锁、私放外卖送餐员进楼等现象;楼内无喂养猫狗等不文明行为。

5.楼内活动室共享开放率高,管理规范到位,无安全隐患;

6.严格遵守住宿、作息及会客制度,无留宿外人、私换床位或宿舍等现象,无晚归不归现象,无内盗或其他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五)楼风文明

在楼栋风气上,楼栋成员积极参与文明公寓建设,好人好事不断涌现,社区志愿服务活动踊跃,遵规守纪、爱惜公物蔚然成风,文明宿舍建设好。

1.楼栋成员精神状态良好,讲文明、懂礼貌,尊重楼管,积极参与文明公寓建设,做好垃圾分类劝导工作;

2.工作人员团结协作,服务态度良好;同学之间团结友爱,和睦相处,好人好事不断涌现;

3.社区志愿服务有长效机制,活动载体针对性强,成效明显;

4.同学间能互相提醒劝导、自律监督蔚然成风;无打架斗殴、聚众赌博、内盗等违纪违法行为;

5.楼栋内有关公共设施配备齐全,使用借用公物自觉爱护,无流失现象,认真执行报废报损制度;

6.校文明宿舍申报率居全校前列,内务检查(含明、暗查)优秀率达90%以上;有5%以上宿舍为校文明宿舍。

第十条 文明宿舍的评选标准

(一)学习方面

1.宿舍日常学风好,有良好学习习惯,坚持早起早读,全体成员积极参与“早安福大”活动,在学习上形成“比、学、赶、帮、超”的良好氛围;

2.全体成员均能严格遵守学习秩序,无旷课和及迟到、早退等现象,低年级能自觉积极参加班级定点晚自习;

3.宿舍全体成员在学业上力争上游,获奖学金比例高,国家英语考试、计算机等级考试通过率高,无补考现象;

4.宿舍成员积极追求素质发展,如积极参加各类文体科技竞赛、创新创业大赛等;高年级自主参加考研自习者比例高,研究生录取率高;

5.宿舍成员无考试作弊、考场违纪等行为。

(二)整洁方面

1.室内清洁,生活、学习用具干净整齐,成型成线,统一方向整理放置;被褥、枕头整理平整,蚊帐、床帘协调统一并在非休息时打开;自习结束时能立即整理桌面;

2.“六无”:室内外无垃圾落地、无异味、无蜘蛛网、无灰尘、无污迹痰迹、无青苔杂草;

3.“六不”:室内外不乱摆、不乱贴、不乱倒、不乱拉、不乱钉、不涂画(装饰张贴物应工整干净、无残破脱落,无残胶残迹)。

(三)文化方面

1.在思想文化上,宿舍成员思想上要求进步,积极向党组织靠拢,理论学习自觉;

2.在制度文化上,全体成员自觉遵守法纪规章,在学业共进、宿舍活动、生活作息、内务整理(含宿舍卫生值日、周四大扫除、个人内务等)、垃圾分类、网络文明等方面,自主制定并公开富有特色、相互监督、务实管用的《文明舍约》;

3.在环境文化上,全体成员积极参与宿舍美化,形成健康积极、向上向善的宿舍文化布置;

4.在精神文化上,全体成员自觉抵制各种不健康思想和低庸文化侵蚀,道德情操高尚,积极开展“书香宿舍”建设,主动走进经典,不断提文化素质升。积极践行志愿者精神,每学期人均学生社区志愿服务时长在5小时以上;

5.在行为文化上,全体成员热爱宿舍劳动,经常及时维护内务整洁,无在校内喂养猫狗等不文明行为;自觉减轻外卖塑料垃圾污染,积极节水节电节粮;自觉保持宿舍安静,言谈举止文明、礼貌、得体;舍长带头作用好,带动能力强。

(四)健康方面

1.在运动健康上,全体成员能积极参与“晚安福大”活动或每周参加不少于2次、每次不小于1小时的体育锻炼;

2.在睡眠健康上,全体成员能自觉养成良好作息秩序与睡眠习惯,做到按时熄灯睡觉与起床,非午休、夜眠、病休情况不上床;

3.在心理健康上,全体成员善于自助互助,能互相体谅,互相关爱,尊重彼此的生活习惯。能积极面对矛盾冲突,加强沟通交流,共同维护宿舍和谐;

4.在健康上网上,全体成员能科学、合理使用网络,有效管理上网时长,无网瘾舍员。

(五)安全方面

1.在消防安全上,宿舍无乱拉电线,无违规电器、违规使用电器等现象;

2.在消费安全上,自觉养成理性消费习惯,无误入传销、网络贷、培训贷等现象;

3.在人生财产安全上,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强,随手关门关电上锁、不私放外卖进楼、不留宿外人,无晚归不归、打架酗酒赌博等现象,无火灾、刑事治安案件。

第十一条 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学生)的评选标准

(一)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自觉加强理论学习,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具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坚定信念,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二)综合素质较高,自觉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做到遵规守纪,诚实守信,明礼修身,勤俭节约,勤于奉献,服务意识强,在同学中模范带头作用好;

(三)在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中立足岗位,作风扎实严谨,事迹先进,贡献突出。获得过社会工作突出奖学金者优先;

(四)遵守学术规范,与时俱进,勇于创新,在研究精神文明建设面临的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探索新规律等方面成绩显著,或能努力学习精神文明建设的政治理论,熟悉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五)珍惜时间,勤奋学习,学业有成,绩点应在2.7以上并且无挂科现象。

 

第四章 评选流程

第十二条 自查自评组织推荐:学院根据具体的实际情况,公平公正地评选出符合标准要求的个人或集体单位。文明居室由学院按学院宿舍数的3%推荐(可取整数再加1计算),楼委会按每层1间推荐。参评班级、宿舍及个人应填报《推荐表》(附件)并在易班网上进行展示,获过半数本班学生评论认可情况下方能进入学校评选环节。

第十三条 学校评选:学校将组织宿舍检评互评,组织专家对学院推荐名单进行材料审核、实地检查,最终评选出获得奖项的集体和个人。

第五章 表彰及奖励

第十四条 对获得荣誉称号的集体与个人予以表彰,分别授予校“文明班级”“文明公寓”“文明宿舍”“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学生)”奖牌或奖状。

第十五条 获得或保留荣誉称号的集体与个人将根据学校综合测评条例给予德育加分奖励。

第六章 监督及管理

第十六条 学院要充分认识到此次评选工作的重要性,巩固建设,做好初评、择优推荐,做好典型宣传,不断提升精神文明建设的水平和层次。

第十七条 评选实行动态管理、相互监督的原则,获评文明称号的集体和个人要以身作则,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第十八条 前两届获评的文明集体不再参加本届评选,经复检合格继续保留文明称号,复检不合格给予摘牌处理。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学生工作部(处)、研究生工作部(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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