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日晚,“中国民法典人格权编的若干重大问题”主题讲座于我校旗山校区法学楼232学术报告厅顺利举行。武汉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国家级教学名师、中国法学会理事、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孟勤国教授担任本次讲座的主讲人,我校法学院潘运华博士担任主持人。
讲座伊始,孟勤国教授以自身对人格权的基本思考和学习体会为切入点,表明其支持中国民法典人格权独立成编的观点。紧接着,孟教授从人格权的主体价值、伦理价值、部分人格权的经济化问题、人格权的基本权利和义务问题等角度具体阐述其对人格权独立成编的见解,并就人格权的消极保护向积极保护发展与转化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作简要分析,指出部分人格权的立法可以适当参照物权并加以转换利用。随后,潘运华博士对上述观点做基本总结。最后,现场师生从学科专业认知角度出发进行踊跃提问,孟教授一一给予了耐心解答。
此次讲座中,孟勤国教授关于中国民法典人格权编中若干重大问题的论述结构严谨、条理清晰,加深了与会师生对人格权相关问题的理解与感受,为法学院开展民法典人格权编专题研究与教学、探索我国民法典立法结构提供了理论指导和借鉴思路。
(法学院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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