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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进乡村,校地合作促振兴|福州首家“乡村振兴法律服务工作站”揭牌设立

发布日期:2024-04-09浏览量:

为助力国家乡村振兴战略走深走实,推动法律服务资源下沉乡村,打通法律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4月8日,福州大学法律援助中心与福州市审计局、闽侯县法院等单位共建的“乡村振兴法律服务工作站”揭牌仪式于闽侯县白沙镇新坡村圆满举行。福州市审计局方韶玲副局长,经济责任审计处朱晓彤处长,闽侯县法院林秀榕院长,闽侯县法院林孔亮副院长,闽侯县审计局、闽侯县司法局、闽侯县图书馆等单位领导,福州大学法学院党委副书记谢武老师,福州大学法律援助中心党支部书记陈俊秀老师,法学院学子及福建理工大学法学院师生参加此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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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牌仪式现场

活动伊始,闽侯县人民法院林秀榕院长、福州市审计局方韶玲副局长先后致辞,法学院蔡依灿同学作为高校师生代表,宣读《法治赋能乡村振兴,携手共建生态文明》倡议书。

随后,福州市审计局、闽侯县法院、闽侯县审计局、闽侯县司法局、闽侯县图书馆、福州大学法学院、福建理工大学法学院7家单位携手签订共建协议,各单位领导共同为工作站揭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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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法律服务工作站揭牌

揭牌仪式结束后,各单位人员走进新坡村永奋永襄厝,共同感受古厝文化的魅力。在新坡村党支部李君彬书记的解说介绍下,随行人员对永奋永襄厝的历史文化渊源、建筑结构特色及雕刻艺术有了深入了解,纷纷表示将积极参与到古厝的保护工作中,传承并发扬这一独特的文化遗产,促进推动乡村振兴,传承历史文化。

最后,各单位在闽侯县白沙镇新坡村共同召开“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携手共建和美家园”座谈会,在听取了新坡村党支部书记李君彬对乡村振兴情况的介绍后,与会人员就如何发挥“乡村振兴法律服务工作站”作用和服务乡村经济发展等方面进行交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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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共建单位交流座谈

福州大学法学院全体师生一直走在加强学科建设和“一府两院”合作的道路上,为国家生态文明法治建设贡献力量。未来,福州大学法学院将继续携手各方力量,加强与闽侯县人民法院的合作联系,深入推动培养高素质法律人才,进一步提升法律教育质量,在助力法律事业繁荣发展的道路上实现共赢。

探索设立“乡村振兴法律服务工作站”属于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法治实践,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福州大学法律援助中心作为集法律宣传、个案援助、涉法调研三大功能为一体的“多样化、精准化、专业化”的公益性组织,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特点,为贯彻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持续贡献高校力量。此次活动通过“送法下乡”的方式,为乡村生产、生活乃至社会治理提供法律咨询、法治宣传等服务,联合各单位力量化解矛盾纠纷,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同时,此次活动也为福大学子提供了切身感受乡村历史文化和社会治理情况的契机,学子们纷纷表示将用实际行动为推动乡村振兴、建设美好家园贡献法治力量。四月暖阳照耀乡村,校地携手共促振兴,我们矢志不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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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合影

供稿学院:法学院

撰稿人:尤璋明

校核人:李丹红

审核人:谢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