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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与木垒县司法局开展校地共建座谈交流活动

发布日期:2024-11-01浏览量:

2024年11月1日上午,新疆昌吉州木垒县司法局一行赴法学院开展座谈交流活动。新疆昌吉州木垒县司法局党组书记、政法委副书记(兼)陈长庚、法律援助中心主任王旭光、社区矫正安置帮教股股长道斯江、法宣基层股股长韩万强、法宣基层股副股长张艳、公共法律服务科科长常丽等司法局成员,福州大学法学院李智院长、陈俊秀副教授、周剑威副教授、林威副教授、康向宇副教授、赵希伟副教授、刘海宇讲师以及若干本科硕士生代表参加本次座谈会。

福州大学法学院与木垒县司法局

交流座谈

会议伊始,法学院李智院长对新疆昌吉州木垒县司法局一行的来访表示诚挚的感谢与热烈的欢迎,并简要介绍了我院的发展历程、人才培养及学科建设等情况。李智院长表示,福州大学法学院一直致力于法学教育的创新性发展,此次与木垒县司法局的合作,将探索搭建双方常态化合作的新机制。他强调,双方应充分利用各自优势资源,搭建校地交流平台,共同推动法学教育与司法实践的紧密结合。

李智院长发表讲话

随后,陈长庚书记回顾了双方前期的交流合作,详细介绍了木垒县的丰富资源与法治实践特色。他表示,此次来访旨在促进双方在智库建设、实务研讨、人才培养、学生实践等方面开展校地合作,推动双方合作共建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形成长效合作机制。

新疆昌吉州木垒县司法局党组书记、

政法委副书记陈长庚发言

在交流环节,法律援助中心社团党支部书记陈俊秀副教授提出,可以推动学院法律援助社团通过多种形式的交流合作参与木垒县法治工作,推动校地合作,实现法治援疆。双方还就木垒县法治实践情况、法治人才培养、法学院法治宣讲团建设与合作等话题进行了深入探讨。

法律援助中心社团党支部书记

陈俊秀副教授发言

最后,为共建“闽疆(木垒)石榴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法学院李智教授、陈俊秀副教授、周剑威副教授、林威副教授、徐婧副教授受聘担任工作室专家,现场举行了聘书颁发仪式。

闽疆(木垒)石榴籽公共法律服务

工作室专家受聘仪式

通过此次座谈会,双方进一步落实了2024年7月我院木垒县司法局签订的校地共建协议,不仅加深了福州大学法学院与木垒县司法局之间的了解与信任,更为双方未来的合作开启了新篇章。双方期待在未来的合作中,共同培养卓越法治人才,推动闽疆交流,为国家法治建设添砖加瓦。

供稿学院:法学院

撰稿人:尤璋明

校核人:李丹红

审核人:谢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