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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大学关于开展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2025)相关奖项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1-06浏览量: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为表彰先进典型,进一步激发全校师生参与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的热情与积极性,根据《关于举办福州大学大学生创新大赛(2025)的通知》文件精神,学校拟表彰一批在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2025)校赛、省赛和国赛中表现优异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本次评选共设置“先进集体”“优秀创新创业导师”“优胜组织奖”“优胜指导奖”共四类奖项。其中,“优秀创新创业导师”每个项目限推荐一位导师参加评选;“先进集体”“优胜组织奖”和“优胜指导奖”各评选若干名。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

1.积极组织学生报名参赛,学院学生参与度高;

2.协助主办单位开展各类创新大赛配套相关活动;

3.积极参与大赛组织、承办相关工作;

4.在校级初赛、省级复赛和全国总决赛中学院项目取得优异成绩。

(二)优秀创新创业导师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遵纪守法,道德品质良好;

2.关心学生成长,品行端正,为人师表,以身作则,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3.热爱本职工作,工作勤奋,业绩突出,积极推动赛事进展和项目发展;

4.具有与本职工作相匹配的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特别是能够将学科前沿知识和科研成果融入到实际工作中;

5.所指导学生参加福建省大学生创新大赛(2025)获金奖或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2025)获金、银、铜奖;

6.同等条件下,在创新创业研究、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与实践中表现优异者,或指导学生参加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2025)获金、银奖者优先推荐。

(三)优胜组织奖

1.评选对象:项目所属学院分管学生工作党委副书记。

2.评选条件

(1)评选对象全程亲自组织并指导参赛项目发展,积极整合校内外资源,对国赛获奖项目起到至关重要的组织引导作用。

(2)评选对象所在学院创新创业项目报名数量多,并在校赛、省赛、国赛中获奖数量多,成绩显著。

(3)评选对象所在学院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成果突出,有效推动创新型人才培养模式探索。

)优胜指导奖

1.评选对象:项目所属学院分管双创工作专职辅导员。

2.评选条件

(1)评选对象积极发动学院创业项目报名,对学院参赛项目获奖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

(2)评选对象主动参与各级创新大赛的承办工作。

三、申报方式

请各申报单位和个人按要求认真填写相关申报表(详见附件),于2026年1月9日(周五)中午12:00前,以学院为单位汇总提交。电子版命名为“XX学院+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2025)相关奖项评选工作”发送至cyfzu@qq.com;纸质版请学院负责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送至福州大学阳光众创空间服务中心办公室(科技园7号楼1楼116办公室,东环路科技园闸口旁)。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13163883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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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