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根据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教财函〔2019〕105号)、全国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学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及材料报送和资金发放的通知》(教助中心〔2019〕105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闽教学〔2020〕50号)文件精神,我校修订《福州大学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福州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福 州 大 学
2020年9月23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