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单位: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第十五届“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推选展示活动的函》,现将推荐参评候选人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时间: 2020年7月1 日12:00前
二、推荐对象:我校全日制中国籍学生(包括研究生、本科生)
三、推荐条件:
1、树立远大理想,坚定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信心,增强“四个自信”,立志肩负起民族复兴的时代重任。
2、热爱伟大祖国,坚持爱国和爱党、爱社会主义相统一,立志听党话、跟党走,胸怀忧国忧民之心、爱国爱民之情,坚持奉献祖国、奉献人民。
3、勇于砥砺奋斗,具有勇于奋斗的精神状态、乐观向上的人生态度,有自强不息的进取精神、理性平和的心理素质,在攻坚克难中创造业绩、成长成才。
4、练就过硬本领,珍惜学习时光,心无旁骛求知问学,努力学习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努力掌握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努力提高人文素养,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积极参与各类社会实践、创新创业活动,在亲身参与中受教育、长才干。
5、锤炼品德修为。自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善于从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中汲取道德滋养,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历史虚无主义等错误思想,具有大爱大德大情怀。
6、所推荐人的事迹应主要集中在近三年(2017年起),结合近年来服务保障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等重大活动、投身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等重大斗争、参与脱贫攻坚等国家重大战略等方面情况,择优推选。已获得“最美大学生”荣誉称号的不再参加推选;获得往届“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荣誉称号的大学生可推荐参加“最美大学生”推选,不再参与年度人物推选。
五、推荐程序
各学院、单位应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结合实际,推荐1-2名参评候选人,填写《第十五届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推荐报名表》(附件1) 、《第十五届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推荐信息汇总表》(附件2),对推荐人选进行全方位考察,确保申报人事迹真实可靠。学校将择优推荐参加全国评选。
六、填写材料事项
1、《第十五届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推荐报名表》中个人简介要求简明扼要、事迹突出;所列荣誉须为近三年内荣誉。
2、Word版人物事迹。
请严格按照规定的格式,以第三人称撰写事迹材料。事迹材料包括个人简历、事迹及所获荣誉等部分,事迹要真实,文字要规范,标题要凝练被推荐人的突出事迹。事迹材料要避免空洞无物,杜绝造假。标题设置为华文中宋加粗二号字,正文为仿宋三号字,行间距为28磅。
3、被推荐人电子照片。
包括被推荐人正面免冠白底证件照1张(1寸2. 5*3. 5cm,413*295像素);其他能够反映其先进事迹和个人精神风貌的照片2张(像素不小于1024*768)。
4、被推荐人视频。
要求紧扣入物事迹。同时,必须有“告白祖国”内容。立意鲜明、积极健康、富有感染力:画面清晰、曝光准确、镜头稳定;格式: MP4,时长不超过1分钟,大小20Mb以内,画面尽量以竖屏为主。
七、联系方式
请各学院以学院为单位,将推荐材料于7月1日12:00前发送至34141964@qq. com。
联系人:陈永福,电话: 0591-2266117
附件: 1. 第十五届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推荐报名表
2.第十五届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推荐信息汇总表
学生工作部(处)
2020年6月28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