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福州大学关于印发修订后的兼职辅导员选聘暂行办法的通知》(福大学(2016) 38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兼职辅导员信息变更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请各学院对本学院兼职辅导员情况进行梳理:
1.对疫情防控期间兼职辅导员实际工作量进行统计反馈;
2.对因毕业等不能继续从事兼职辅导员工作的人员进行及时登记,并确认其服务期限,及时向学生处报备,人事处将根据学院填报时间发放工资。
3.对拟聘兼职辅导员,填报审批表格。
二、各学院根据本学院专兼职辅导员比例、兼职辅导员缺岗等实际情况,填报《福州大学**学院兼职辅导员工作量登记表》、《福州大学**学院兼职辅导员信息变更登记表》(详见附件),于5月11日前报至学生处思政科,联系人:陈永福,22866117。
学生工作部(处)
2020年5月8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