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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校工会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女生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2-29浏览量:


各学院:

2004年以来,校工会每年定期在“三八”节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女生,一大批学生得到了学校温暖和关怀。为了做好2016年该项资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女生(含研究生),往年获得该项资助学生可继续获得,学院也可重新推荐资助人选。

二、资助名额及标准

全校共计20名,每人2000元,每个学院可推荐1-2名。

三、评选条件

1.受助学生家庭经济困难,个人生活勤俭节约,精神积极向上;

2.受助学生遵守校规校纪,努力学习,学习成绩优良;

3.受助学生热爱公益事业,能积极参加有关公益活动。

四、申报流程

1.学生申请。符合参评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登录福州大学学生工作综合管理系统(http://swms.fzu.edu.cn/index.html),填写并递交《福州大学工会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女生申请表》见附件1

2.学院初审。学院根据学生申报情况进行初审推荐本院受助学生名单,并送至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同时登录学生工作综合管理系统(http://swms.fzu.edu.cn/index.html进行审核

3.学校审核、公示。

六、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33日前《福州大学工会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女生申请表》、《福州大学工会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女生汇总表》报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行政北楼东309办公室),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xszzglzx@fzu.edu.cn 

附件:1.福州大学工会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女生申请表

2.福州大学工会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女生汇总表

    学生工作部(处)

    2016229

(责任编辑:综合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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