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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年度宝钢教育奖优秀学生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9-15浏览量: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根据《2015年度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通知》、《宝钢教育奖评颁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校2015年度宝钢教育奖优秀学生奖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及奖励金额

1.宝钢优秀学生奖,奖励金额为1万元/人。

2.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奖励金额为2万元/人。

二、奖励对象及名额

宝钢教育奖优秀学生奖评选对象为我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2015年奖励名额为5名(本科生3名,研究生2名),其中推荐1名为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提名人。

三、评选条件

(一)宝钢优秀学生奖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诚实守信。

2.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动手能力、灵活运用知识能力、口头与书面语言表达能力(以下简称五种能力);研究生还应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并取得一定的优秀研究成果。

3.尊重师长,友爱同学,乐于助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能承担社会工作,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乐观进取。

(二)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

宝钢优秀学生奖获得者中的特别优秀者,经学校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领导小组提名推荐、宝钢教育奖评审委员会评选审定,可获得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

四、评选原则

1.在评选的过程中,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掌握评选标准,遵守评审程序,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进行。

2.评选中要注重申报人的思想政治素质,全面衡量申报人的各方面表现。在此基础上,对申报学生要侧重对其“五种能力”以及自我养成意识的考核。

3.申请学生应实事求是地按照要求认真填写《评审表》中的各项内容,对通过弄虚作假等不道德手段进行申请者,一经查实,取消评奖资格。

五、评选程序

1.学院推荐人选,每个学院仅限推荐1人(本科生或研究生)。

2.学生申报。学院推荐人选登陆宝钢教育基金会网站http://www.bsef.baosteel.com,进行网上申报(申报用户登录名:00119A,密码fzdx119),填写《宝钢教育基金优秀学生奖、优秀学生特等奖评审表》,并在线正反面打印《评审表》。

3.学校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领导小组评议,评选出宝钢优秀学生奖和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人选。

4.在全校范围内公示。

5.报宝钢教育基金会秘书处审批。

六、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于923日前将《宝钢教育基金优秀学生奖、优秀学生特等奖评审表》(正反面打印)、曾获各类奖项等佐证材料复印件(复印件必须由学院审核人签名并加盖学院公章)报送至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行政北楼东309室),《评审表》、《2015年度福州大学宝钢教育奖优秀学生奖推荐人选情况表》电子版发送至xszzglzx@fzu.edu.cn

附件:《2015年度福州大学宝钢教育奖优秀学生奖推荐人选情况表》

    福州大学

   2015914

(责任编辑:综合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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