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鼓励我校学生积极参加文化科技创新创业活动,现就做好2022年度学生文化科技创新创业奖学金的评审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照文件
严格依据《福州大学学生文化科技创新创业奖学金实施细则》(附件1)要求开展评审工作。
二、评审程序
1.申报:凡符合评奖条件者可自愿申报。申报者需提交电子版与纸质版的获奖证书和正式表彰文件。
2.评审:学院奖学金评定委员会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并参照《学院审核注意事项》(附件2)对学生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学院初审后报学生工作部(处)审核。
3.公示。
4.奖励:奖金由学校统一发放。
三、时间安排
学生申请时间:2023年11月17日—11月24日
学院初审时间:2023年11月30日前
电子版(纸质)材料上报时间:2023年11月30日前发送至fdxsc@qq.com,纸质版签字盖章后交至行北西303。
四、注意事项
1.学院在审核时,请严格按照文件规定予以审核;证书复印件须学院审核后加盖公章并以学院为单位报送行政北楼西303办公室,相关材料的报送格式见附件3、4,证明材料请以“A1+张三+证明材料”的格式命名,并分为本科生和研究生两类,对未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将予以退回;如在审核过程中出现明显或较大失误,将追查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2.各类获奖证书以2022年度为限,其余年度不予受理。
3.个人和团队分开申请,团队只能由队长提出申请,队长在团队申请表中将所有队员的信息一并提交,其他队员不得重复申报,若经发现,取消全队人员申请资格。
学生工作部(处)
2023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