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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福州大学阳光众创空间孵化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9-22浏览量:

各学院:

为提高我校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水平,推动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营造我校良好创新创业氛围,激发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力,现根据《福州大学阳光众创空间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规定,面向全校征集阳光众创空间新一轮孵化项目,具体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及条件

(一)初创企业(入驻创业孵化区,独立办公室),需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已完成工商注册,且法人为我校全日制在读或毕业五年内校友;

2.以技术创新、商业模式创新为特征的初创企业,具有立足学科及专业优势、创新性强、市场前景好等特点;

3.在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中获得校赛金奖及以上荣誉。

(二)创业团队(入驻创业苗圃,共享工位),需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以成立公司落地运营为目标而组建的创业团队,具备明晰的成员架构和商业规划,且负责人为我校全日制在读学生;

2.创新创业项目须具有创新性和良好的市场潜力,与专业能力及社会需求紧密结合的项目优先;

3.福州大学“校长杯”、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项目、学校SRTP项目、省级国家级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创新创业培育项目、远志创业实验班学员项目等已有创新创业经验的项目优先入驻。

二、申请材料

(一)《福州大学阳光众创空间入孵申请表》(附件1);

(二)项目商业计划书

(三)公司财务报表(已成立公司必须提交);

(四)营业执照(已成立公司必须提交)

(五)法人/负责人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赛事获奖证书及相关创新创业证明材料复印件。

三、申请程序

团队填写《福州大学阳光众创空间入孵申请表》,经由学院确认后,将文件要求的所有材料扫描件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入孵申请表》纸质版单独交至指定办公室。经阳光众创空间管委会办公室审核后,将组织专家进行遴选,遴选结果届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可签订协议入驻阳光众创空间。

四、截止日期

申请入孵的项目请在2024年10月4日下午17:00前,将申请材料扫描版电子档打包发送至cyfzu@qq.com,《入孵申请表》纸质版交至福州大学阳光众创空间服务中心办公室(科技园7号楼1楼116室,东环路科技园闸口旁)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柳老师

电话:15606024926

学生工作部(处)

2024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