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关于印发<福建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的通知》(闽教规〔2023〕1号)等文件要求,经学生本人申请、班级和年级(专业)民主评议(仅认定需要)、学院审核、学校审批,拟认定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学院李安烜等144名同学为2024-2025学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拟确定机械工程及自动化学院钟鹏飞等137人获得2024-2025学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含退役士兵助学金),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天(2025年6月18日至2025年6月20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
监督电话:
纪委(监察专员办)纪检监察室:0591-22991792
学生工作部(处):22866618
学生工作部(处)
2025年6月18日
附件:2025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春季认定异动及国家助学金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