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学工要闻
通知公告
学院风采
讲座信息
当前您的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2023.03
各学院、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精神,学校决定开展清明祭英烈纪念活动,进一步把爱国主义教育推向深入,激发广大青年学生的爱国热情,传承红色文化,弘扬革命精神,努力学习、奋楫时代、报效祖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活动主题清明追忆祭英烈,赓续奋斗谱新篇二、活动时间4月1日至4月10日三、活动内容(一)线上清明祭扫活动。通过“2023·崇尚·清明祭英烈”...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为做好福州大学2023年“厦航奖学金”“厦航奖教金”、2022—2023学年“福州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助学基金”“施然创新励学奖学金”“福光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原则1.在评选的过程中,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评选标准,严格遵守评审程序,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进行。申请人应实事求是地按照要求认真填写申请表中的各项内容,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
根据《关于确定江苏省2023年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选调乡镇(街道)职位入围考察分数线和开展考察工作的公告》文件要求,现对我校入围江苏省2023年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选调乡镇(街道)职位考察人选易涵等3名同学(详见附件)给予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3月17日至2023年3月23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敬请监督。校纪委(监察专员办)纪检监察室,电话:22991792学生工作部(处),电话:22866661福州大学学生工作部(处)2023年3月17
各单位、各学院:为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升资助育人工作实效,实现资助工作从保障型向发展型转变的工作目标,学校拟面向全校勤工助学学生助理开办第八期“腾飞计划”能力提升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能力提升营简介 “腾飞计划”能力提升营旨在做好经济保障性资助的基础上,全面提升学生综合能力、强化学生综合素养。提升营将围绕技能提升、兴趣培养、价值引导、素质拓展等方面开展资助育人系列培训课程,促进学...
各学院、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为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加强我校资助育人工作,做好经验总结、理论研究及成效宣传,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树立我校励志学生典型,现将学校2023年资助育人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学校层面活动1.开展2022-2023学年“福州大学百优学子”评选活动(2023年全年)。通过校内“国奖达人”“励志先锋人物”“勤工之星”“资助优秀志愿者”“诚信之星”的评选,进一步选树资助育人工作中...
2022.12
根据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关于印发<福建省2023年度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委组通〔2022〕47号)文件精神及相关工作部署,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学生本人自愿申请,各学院考核排序、公示,学校选调生选拔推荐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集体讨论,省委组织部复核,拟推荐以下同学参加2023年度福建省选调生资格考试,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12月26日至2022年12月30日。若有异议,敬请监督。...
各学院: 根据《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寒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返乡路费补助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学生个人申请、学院初审、学校审核,现将我校2022-202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本科学生返乡路费补助名单(第一批)公示如下,公示期为2022年12月19日-21日。如有异议,敬请监督。校纪委(监察专员办)纪检监察室,电话:0591-22991792学生工作部(处),电话:0591-22866618学生工作部(处)2022年12月19
各学院:根据《关于做好2023届家庭经济困难本科毕业生就业补助金发放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本科生学费减免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经学生个人申请、学院初审、学校审核,现将我校2023届家庭经济困难本科毕业生就业补助金、2022-2023学年本科生学费减免名单公示如下,公示期为2022年12月19日-21日。如有异议,敬请监督。校纪委(监察专员办)纪检监察室,电话:0591-22991792学生工作部(处),电话:0591-2286...
各学院: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学生资助相关工作的通知》(闽教学〔2022〕40号)等文件要求,经学生个人申请、走访调查、班级评议,年级(专业)评议,学院认定异动申请、学校异动,现将我校2022-2023学年秋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12月异动结果及国家助学金受助名单公示如下,公示期为2022年12月9日-13日。如有异议,敬请监督。校纪委(监察专员办)纪检监察室,电话:22991792校党委学生工作部,电话:22866618 ...
2022.11
各单位、各学院、各毕业生:根据《关于印发福州大学毕业生基层就业创业奖励办法的通知》(校学[2021]197号)文件要求,经毕业生个人申请、学校审核,拟定邵荣俊同学等16名基层就业毕业生获一次性安家费,姚智誉同学等85名基层就业毕业生获基层就业奖励金,创业毕业生陈瑞敏同学获自主创业奖励金。现将具体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1月7日至11月11日,如有疑义,敬请监督。校纪委(监察专员办)纪检监察室,电话:0591-22991792。...